山西省政协建言打造现代农业经济“升级版”

本报讯(记者武珍)为卓有成效破解山西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农业副业化、农民兼业化、农村老龄化、村庄空心化,以及社会资本在投资现代农业过程中仍存在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扩大再生产融资难、规模化经营用地难等问题,12月3日山西省政协召开常委会议就“构建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的政策体系、资本市场体系和投融资环境体系”主题开展协商建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三个赋予’、‘三个建立’、‘四个鼓励’、‘五个保障’、‘五个城乡统筹’、‘六个推进’、‘六个完善健全’、‘七个允许’的农村改革战略任务和举措。这是我们党在农村工作理论上的重大突破,是赋予农业、农村、农民政策方面的最大红利。”山西省政协主席薛延忠表示,为协助党政打造现代农业经济“升级版”,今年4月中旬至11月中旬,省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以“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增强农业发展活力”为课题和抓手赴大同、长治、运城、晋中等8市进行了大量调研。

政府资本具有导向和杠杆作用,可带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就此,常委们建议,省政府应设立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的政策性资金,并对农业项目投产后所需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于省直部门管理的涉农项目资金,在安排项目时,应根据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比重切出一定比例扶持农业企业;对于社会资本投资符合产业规划要求的鼓励类农业项目,各级政府应负责其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服务。

如何创新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的体制机制?常委们建议,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农产品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根据自身优势,自选项目、自找对象、自愿投资、自担风险;构建融资平台,发展各类农村金融主体,创新和丰富农村金融产品;构建交易平台,为农业资源和农业资本提供公共可靠的交易服务;构建合作平台,切实解决科技转化和产品销路难题。

如何确保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后,实现其生产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及资产资本有效转移?常委们认为,尽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体制机制;加快土地流转,稳步推进土地向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集中;出台相关政策吸引懂市场、善经营、有实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工商资本投资农业,促进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让更多农民脱离对土地的依附,为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创造有利条件。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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