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地沟油”治理,保障饮食用油安全

人民网成都8月9日电(任重)为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油安全,8月7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据悉,“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

四川是食用油生产和消费大省。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地沟油”源头治理,有力打击、有效遏制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保持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积极探索试点,建立“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督促指导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总结成都等地试点经验,推动培育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引导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指导地方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推广无害化处理技术,防止环境污染。鼓励企业探索在餐饮企业厨房、屠宰车间、肉类加工车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键环节安装摄像装备,追溯废弃物流向,试点在居民家庭厨房开展厨余垃圾粉碎处理。

开展为期1年的“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制假售假网站,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普及“地沟油”危害知识,培育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理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升行业自律自治水平。制定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内部知情人士举报,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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