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一篇 Nature 奖励6万美金:首份中国“有奖科研”调研报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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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者无论在什么期刊上发表论文,都能得到现金奖励——这是国外学术圈流传甚广的一个说法,国外学者一些对此嗤之以鼻:如果科研是对真理的探求,应当和私欲撇清关系。然而当我们面对现实——中国科研论文的数量近年来飞速蹿升,其中不乏高质量成果,难免提出疑问:“有奖科研”具体是怎么进行的,现金奖励对学术发展到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
2017年7月4日,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博士生全薇(Wei Quan)、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陈必坤(Bikun Chen)和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信息研究学院博士生舒非(Fei Shu)共同在论文预印本平台 arXiv 上发表了论文《发文赚钱还是忍受穷困:中国科研界论文奖金制度调查报告(1999-2016)》(“Publish or impoverish: An investigation of the monetary reward system of science in China (1999-2016)”)。他们从中国1200多所大学中挑选了100所样本大学,统计了这些高校对发表在8份高影响因子期刊上的论文所做出的金钱奖励,得出了首份对中国“有奖科研“的系统化调查报告。论文引发海外媒体的关注。《麻省科技评论》(MIT Technology Review)的记者戏称道,奖金制度无疑传达出了一种“短期利益至上的商业精神”;同时他们也不得不承认:“中国高校对高影响因子论文的奖励,将为整个科学界的未来带来重大影响。”
所以,什么是中国特色的奖金制度?它的真相究竟如何?科研圈在此梳理了《发文赚钱还是忍受穷困:中国科研界论文奖金制度调查报告(1999-2016)》(以下简称为《中国论文奖金调查》)的主要内容。
“按篇计价”拿现金,中国特色其实是非主流?
用货币奖励科研成果并非中国独有的现象,早在18世纪就已经存在。1973年,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金·默顿(Robert King Merton)提出了一种较为完善的“认可模型(recognition model)”。他认为,科学界本质上也是一种社会组织,有自己的架构、基准和价值观。如果这样一种机构能够及时鼓励和奖赏它的成员(科研人员),那么成员便会有更强的欲望去展现自己的成果——前提是,这些成果足以得到整个组织的认可(Merton,1973)。即便如此,奖金制度仍然是科研界的“非主流”,并未在全球范围内普及。人们认为,只有极少数的精英学者才配得上这样的奖赏,因此它的象征意义远远超过了钱财的数额(Zuckerman,1992)。
90年代初,奖金制度被引入中国,也因此成为一种“中国特色”。中国学者可以根据发表论文的篇数及重要性,以现金形式领取相应的奖励。《中国论文奖金调查》的作者全薇等研究者将该模式称为“按篇计价(cash-per-publication)“。如此一来,发表论文不再仅仅是为荣誉而战,而是为了赚更多的钱(Sun & Zhang, 2010; L. Wang, 2016)。然而发表一篇论文具体能够获得多少奖金,却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奖金的多寡因大学而异,更确切地说,是因大学的等级而异——甚至有的大学将其视为内部信息,对外严格保密。因此他们在该调查报告中指出:“在中国,想要完整地调查奖金制度的全貌是非常困难的。”
高校间的“贫富差距”
研究作者认为,将高校按照传统意义上的一、二、三本进行区分的方式未免过于简单粗暴。因此他们采用了金字塔模型,将中国高校分为了三组:第一梯队(Tier 1)、第二梯队(Tier 2)和第三梯队(Tier 3)。其中,全国39所“985”高校被列为第一梯队,73所“211”高校为第二梯队。余下所有高校都被归入第三梯队。
中国大学被分为三组:第一梯队(985高校),第二梯队(211高校)及第三梯队(其他高校)。图片来源:https://arxiv.org/abs/1707.01162
在此基础上,他们统计了2002~2015年间各梯队高校所获研究经费的增长趋势。虚线代表第一、二梯队(重点高校)的总和,实线代表的是第三梯队(普通高校)的总和。从下图不难看出两者之间的显著差别——2015年112所重点高校获得的研究经费超过了1亿美元,几乎是1124所普通高校的10倍。
2002-2015间重点高校和普通高校年均科研资金对比图。图片来源:https://arxiv.org/abs/1707.01162
一篇 Nature 价值6.3万美元?
接下来,调查者们从全国1236所高等院校中选取了100所作为研究对象,这其中包括25所“985”高校,33所“211”高校及42所其他高校。然后用地理位置对这100所样本院校做了更细致的定位。他们将全国划分为七个地理区域,即北部、东北部、西北部、中部、东部、西南部和南部地区。其中南部的“985”高校仅有两所,无法做到随机取样。不仅如此,在一些高校总数较少的地区也有类似的情况。因此,除了高校自身的保密机制,地域限制也会对这项研究的可靠性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取样高校组别及区域分布表。括号前和括号内的数字分别代表该区域内的取样高校和全部高校的数量。图片来源:https://arxiv.org/abs/1707.01162
这100所样本高校总共有168种论文奖金制度,其中浙江大学就拥有多达5种的不同政策。虽然同一所高校可能采用多种制度,它们仍然可以被总结为四大类:
1)单一奖励制(One-price reward):只要论文发表在Web of Science收录的期刊上,一律颁发数额相同的奖金。
2)JIF 奖励制(Original JIF-based reward):根据发表论文期刊的的影响因子排名决定奖金数额;期刊影响因子(Journal Impact Factor, JIF)越高,奖金数额越大。
3)JCR 奖励制(JCR Quartiles-based reward):根据发表论文期刊在 Web of Science 的《期刊引证报告》(Journal Citation Report , JCR)中的排名和分区决定奖金数额, 期刊的排名或所属JCR分区越高,奖金数额越大。
4)引用次数奖励制(Citation-based reward):根据论文被引用的次数决定奖金数额。
在这100所被选作研究样本的高校中,分别有33所、49所、99所和15所院校采用以上四种形式。然而在90年代初期,国内所有高校都只有单一奖金制。直到2008年,这四种制度才全部出现。从下图可以看出每种制度在1999-2016年间的比例变化。JCR 奖励制从2013年起后来居上,成长为目前国内的主流制度,截止2016年它被全国将近60%的高校采用。
四种奖金制度所占比例的发展趋势(1999-2016)图片来源:https://arxiv.org/abs/1707.01162
那么,问题出现了:发表在哪些期刊上的论文会得到高校的青睐,从而获得令人垂涎的高额奖金呢?全薇等研究者调查了2008-2016年间中国高校对8份极具代表性的知名期刊开出的奖励金额,并做出了一张奖金汇总表,列举了8年间高校奖励给第一作者的平均奖金总额,以美元为单位。正是这张“悬赏令”引起了国外学术界以及媒体的震惊。这8份期刊分别为:《自然》(Nature)和《科学》(Science)(被研究者合并为一组)、《美国科学院院刊》(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PNAS)、《公共科学图书馆·综合》(PLOS One)、信息技术领域顶级期刊《管理信息系统季刊》(MIS Quarterly)及《美国信息科技学会会刊》(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JASIST)、图书馆学与信息科学类期刊《文献学杂志》(Journal of Documentation)、《图书馆高新技术》(Library Hi Tech)以及《国际图书馆和情报服务杂志》(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ibraries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LIBRI)。不难看出,《自然》和《科学》的奖励金额以绝对优势雄踞榜首,并且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而一些被国内学者戏称为“水刊”的《公共科学图书馆·综合》,《国际图书馆和情报服务杂志》等期刊的奖励金额则随着中国学者发表文章数量的逐年增多而下降。
2008-2016年间中国高校为高影响因子论文颁发的平均奖金。图片来源:https://arxiv.org/abs/1707.01162。
以浙江大学为例,研究者统计了从2002到2015年论文奖金总额的变迁。可以看到,部分期刊从2010年后便不再符合获奖条件,然而另一方面,《自然》和《科学》的“悬赏”却高居不下,并由3万美金(2010)涨至了4.5万美金(2015)。并且从2005年起,如果论文被发表在《自然》和《科学》,所有作者都可获奖金。对于其余的期刊,浙江大学只会为第一作者颁发奖金。
浙江大学论文奖金总额在2002-2015年间变化。图片来源:https://arxiv.org/abs/1707.01162
那么,不同等级的大学针对同一期刊论文颁发的奖金又有什么不同呢?按照此前划分的三个梯队,全薇等研究者统计了在2016年每发表一篇论文,第一作者所能获得的平均金额。第三梯队高校对《自然》和《科学》论文的悬赏高达6.3万美元,远超于第一梯队,也就是“985”高校愿意支付的金额(3.8万美元)。而对于 LIBRI 论文,这一2.5万美元的“差价”则缩小到了400美元左右。
各梯队高校于2016年对发表于高影响因子期刊论文的平均奖金对比
图片来源:https://arxiv.org/abs/1707.01162
用论文挣钱真的是歪门邪道?
毋庸置疑,奖金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关键在于它对中国科研界产生的影响,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研究者首先肯定了奖金制度对中国科学发展的有效推动,以及为中国科研群体带来的巨大福利:“中国大学教师年收入的平均水平约为8600美元,新上任的年轻教职工年收入则仅有3100美元(Altbach, 2012)。对于这样一个‘低收入’群体来说,‘按篇计价’的奖金制度极具吸引力。试想一下,发表一篇 JASIST 就相当于获得了一整年的工资。而对于低年资的高校教职工来说,一篇《自然》可以抵得上同行们20年的血汗钱。”——他们认为教授们对薪资的迫切需求,正是高额论文奖金在中国盛行近20年的一大原因。
另一方面,以“钱”作为驱动力的事业大多难逃争议。研究者指出,论文奖金终究只是身外之物:“它是来自外部的动力,而非发自内心的渴望.……它让发表论文的目的变成了挣钱,而不是为了传播科学知识,更不是为了让自己的成果得到学界的认可。“调查报告中提到了黑龙江大学一位高(音)姓教授的例子:该教授在一本名为 Acta Crystallographica Section E 的刊物上发表了279篇论文,以此获得了黑龙江大学2004-2009年间所发论文奖金总额的一半以上。可是高教授在这五年间做出的唯一成果就是在实验室里发现了一种新的晶体结构。他自始至终都围绕着同一个东西在同一个期刊上发表论文,为的是“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奖金”。比起进行一项不太能获奖的长期研究,高教授的做法显然更经济实惠。不仅如此,诸如抄袭论文、虚报成果、代笔、假论文等等学术欺诈在中国日益嚣张。研究者通过检索 Web of Science 发现,对中国学者的论文做出的修订由1996年的2次增加到了2016年的1234次,“创历史新高”。为了达到目的罔顾论文质量,这也是高额奖金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之一。
好消息是,这项调查显示,尽管问题重重,中国奖金制度仍在向积极的方向发展着:985和211高校逐渐将重心从论文数量转移到了论文质量;不同模式的奖励制度共存有助于大学给出更加恰当的奖励,比如有的大学放弃使用JIF奖金制或引用次数制度,改为采用更有效的 JCR 奖金制;第三梯队的大学正通过提高悬赏,鼓励研究人员发表更高水准的论文。也有评论认为,将学术发表透明化,可以一定程度地缓解论文现金奖励制度带来的争议:科学界应该做出规定,要求研究者们在投稿时就做出声明——“作者确实会因研究论文的发表而获得经济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这项调查报告发布于预印本平台,尚未得到第三方的审查与核实,其内容仍然有待完善。而由于部分中国高校拒绝将论文奖励制度公之于众,调研结果的完整性也可能引起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