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娃娃菜品种侵权案开庭审理!结果………

8月4日,备受行业关注的“娃娃菜品种侵权案开庭审理

北京华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下称北京华耐)起诉北京丰桥国际种子有限公司(被告,下称丰桥国际)销售的“小娜”、“大阪金玲”、“金玉黄”3个娃娃菜品种对“华耐B1102”构成侵权行为,要求丰桥国际立即停止以上3个品种的销售行为,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及承担北京华耐所有诉讼费用。该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兰州中院)开庭审理。期间法庭调解不成功,北京华耐向法庭提出进一步鉴定的申请。兰州中院宣布等待鉴定结果,并综合考虑现有证据,再对案件做进一步判决。

南方农村报记者刘法钊兰州报道

案情回顾惊!再卖娃娃菜可能会被起诉!多家企业已收到“北京华耐”的停售函

原被告双方举证

在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当庭的举证和质证是影响审理结果的关键。北京华耐代表律师梁顺伟当庭提交14项证据,证据可以大致分为两组,即第一组证据证明原告(北京华耐)诉讼主体资格适格;第二组证据证明丰桥国际具有未经品种权人许可擅自销售授权品种的侵权行为。

北京华耐提交向法庭证明,丰桥国际以“小娜、大阪金玲、春玉黄”名义销售的大白菜种子,与受保护品种华耐B1102具有形同的遗传特征,认为丰桥国际的行为构成侵权。

证据如下:

第一组证据:

(1)华耐B1102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一份

(2)华耐B1102植物新品种2016年度年费回单

本证据证明,大白菜新品种华耐B1102于2015年11月1日取得植物新品种权,北京华耐是授权品种华耐B1102年的品种权人,依法有权对他人涉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提起诉讼。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自2017年4月1日起,农业部不再收取植物新品种权年费。

第二组证据:

(3)甘肃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种子扦样单(品种名称,春玉黄)

(4)甘肃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种子扦样单(品种名称,小娜)

上述两项证据证明,榆中县金柏农资有限公司销售的结球白菜小娜和榆中县富瑞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结球白菜春玉黄均由被告北京丰桥国际种子有限公司生产。

(5)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张家寺农技服务部《进货证明》

(6)兰州丽勤种业有限公司收据(客户名称,陈山云、李兰青)

(7)榆中县金柏农资有限公司梁艳香出库单

(8)榆中金柏农资有限公司《进货说明》

(9)小娜、春玉黄、大阪金玲包装袋照片

(10)(2017)张忠信公内字第409号《公证书》(公证书显示,丰桥国际在其网站上宣传销售涉案种子大阪金玲和和小娜。)

上述证据用于证明,甘肃市场上销售的涉案种子小娜、大阪金玲、春玉黄均由兰州丽勤种业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是丰桥国际在甘肃的总经销。

(11)中玉金标记(北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阪金玲《检验报告》

(12)中玉金标记(北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小娜《检验报告》

(13)中玉金标记(北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春玉黄《检验报告》

(14)北京华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基地娃娃菜品种田间鉴定报告》(品种名称,小娜、春玉黄)


在当庭取证阶段,丰桥国际共计提出4项证据:

(1)《华耐B1102品种权无效宣告申请》

(2)《甘肃省农业厅第八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通告》(用于证明小娜、大阪金玲在甘肃省的合法销售)

(3)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

(4)农作物植物检验规程总则

被起诉的三品种

被告质疑原告证据

丰桥国际代表律师贾广善对北京华耐所提交的第一条证据无异议,对其他证据表示质疑。他认为,“北京华耐提交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贾广善提出的质疑点主要有三方面第一他对甘肃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两份扦样单提出疑问,认为扦样单在“被抽查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仅有签字,无被抽查企业公章;并且缺少法人证明、扦样员资格证,且扦样过程不清楚,“无法证实扦样种子由丰桥国际生产、销售”。

两份种子扦样单

第二,对中玉金标记(北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玉金标记)出具的3份《检验报告》,认为中玉金标记检验资质存疑,且无具体的检验结论等多个理由,“《检验报告》无效”。

第三,对北京华耐出具的《北京基地娃娃菜品种田间鉴定报告》,认为北京华耐不具备检测资质,且仅对8个形状进行比对。根据《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大白菜》有关标准,判断品种的特异性,必测性状有16个,补充性状有39个,必测性状有1个在不同代码或补充性状有2个在不同代码即可视为非同一品种。“因此,鉴定报告无法证明涉案品种‘小娜’、‘黄玉黄’与‘华耐B1102’为同一品种”。

贾广善认为,“甘肃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只提供扦样单却缺少了鉴定报告,而提供鉴定的涉案品种样品又无法证实来源。因此北京华耐证据不足够证明丰桥国际的三个娃娃菜品种构成侵权行为。”

法院对证据采信与否,还需做进一步审查和判断。

此外,北京华耐向兰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调用两份证据。第一份为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查询三个涉案品种的植物检疫证明编号,发现“小娜”品种未曾签发,属虚假编号;大阪金玲和春玉黄属冒用甘蓝品种的检疫编号。第二份为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封存,由甘肃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于2017年3月16日在兰州市榆中县扦取的“小娜”、“春玉黄”的实物样品。

__IMAGE__

请求调用的第一份证据

被告关键证据会有效吗?

__IMAGE__

丰桥国际提交的四项证据中,第一项《华耐B1102品种权无效宣告申请》最为关键。在申请中,丰桥国际提供了包装生产日期为2009年1月1日的娃娃菜种子“春宝宝”,包装显示北京华耐为生产销售单位,并附上由北京玉米种子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认为“春宝宝”和“华耐B1102”为同一品种。丰桥国际根据报告认为“华耐B1102”在2009年已有销售、推广,但其品种权申请日为2011年10月28日,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推广超过1年的品种,将不被视为具有新颖性,无法申请植物新品种权。

因此,丰桥国际向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复审委员会提交了《华耐B1102品种权无效宣告申请》,希望能够宣告其品种权无效。但是由于申请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复审委员会暂未出具受理通知书。

北京华耐代表律师梁顺伟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向行政主管机关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植物新品种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中止诉讼。“丰桥国际在立案后提出申请,很难对法院判决产生影响。”

梁顺伟还认为,第二条证据《甘肃省农业厅第八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通告》只是允许了“小娜”、“大阪金玲”在甘肃省合法销售,并不能证明这两个品种不构成侵权行为。

鉴定方法将影响判决进度

__IMAGE__由于丰桥国际对北京华耐所提交的多项证据提出真实性、合法性或关联性的质疑,特别是对扦样程序和鉴定报告的质疑,北京华耐向法院提出进一步鉴定的申请。

只要鉴定结果一出来,判决结果很快也能出来。”梁顺伟表示。

目前,采取哪种鉴定方法,对判决结果或能造成较大的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对于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可以采取田间观察检测、基因指纹图谱检测等方法鉴定。

田间观察检测需要不少于连续二个相同季节的生长周期,因此检测时间至少需要2年,而基因指纹图谱检测需要20天。贾广善表示,“我们希望采用更加精准的田间观察检测。”

梁顺伟认为,“法院很有可能采用基因指纹图谱检测的方法。”

选定哪家检测机构,哪种检测方法,需要经过原被告双方的协商,协商不成功就需要法院做决定。鉴定方法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判决的进度,甚至是结果。

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