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利剑高悬,农资造假为何依然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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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利剑高悬,农资造假为何依然泛滥?

-——基层农资市场覆盖一张保护网---“执法经济”


曾几何时,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启动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还有“像严惩酒驾入刑严打假劣种子!”紧接“农资打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等等。雷霆万钧,声势浩大,农资市场产品造假为何依然泛滥,屡禁不止?
原来,基层农资市场覆盖一张灰色保护网——“执法经济”。
何谓“执法经济”?央视《焦点访谈》曾以“谁在收‘保护费’”为题,报道了县(以下称某县)工商部门发布“红头文件”,向所有经销商户征收“保护费”。县工商部门把“收费罚款”指标分解到区、段、组,最后落实到人,每位执法人员罚收任务平均3万元,并把收费罚款与工资、奖金、福利挂钩,对超额完成任务的,超出部分100%奖给个人,完不成任务就按比例扣发工资和各类补贴,还影响评优晋级。有关人员解释说:只要营销商户积极交费或者多交费,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撑腰”。言下之意,即使你违规经营,也可以为你亮开绿灯。



新世纪初期,农资产品市场全面放开,民营企业和经销商如雨后春笋,随之假冒伪劣产品崭露头角。与此相应的是市场管理机构需要大量的执法人员,就全国来说这可是相当庞大的数目,在当时国家经济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只有采取“自收自支”或“半收半支”措施供养这批执法人员。这就是全国很多地方实行的“执法经济”。既无法律规定,也无法律约束。
监管和执法不仅是权力,而且是一种变相的财富。有了权力,就可以师出有名,没有钱可以有钱,没有人可以有人,没有地盘可以有地盘。在资本市场这个地方,熙熙攘攘,利来利往。

以种子市场“执法经济”举出一例。


山东省某县种子管理站有8名执法人员,全为“自收自支”,就是说全年工资福利和经费完全依靠“执法经济”解决。一位企业老板说:种子企业都守法经营了,去罚谁啊?为了生存,执法人员主要挑毛病找碴儿。经销商天天提心吊胆,随时会遭遇罚款临头。这样过日子不是长事啊!于是双方商定:全县7家注册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每年上交2万元的保护费,集资14万元;全县167家种子经销店,每年交2000元的管理费,集资33.4万元。两项加起来约50万元,平均下来可以保证每位执法人员年收入5、6万元,这样除去“五险一金”,在县域经济可也算是衣食无忧的好差事了!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相安无事的生态平衡利益链,还去执什么法打谁的假啊!市场品种多、乱、杂,假冒伪劣种子泛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上面要来人检查,事先都给老板打个招呼;检查人员走了,群发一个短信:平安无事喽!尽管市场打假转入雷霆万钧的公安模式,但基层种子执法依然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吉林某县一位种业经理相告:县里农业执法大队绝对是一个“流油的肥缺”,工资高,福利高,奖金高,成为地方官员亲朋友好的“安乐居”,各级领导的亲属子女、妻儿侄甥,都以权力通过种种渠道争相进入。他举例说:县农业局一位副局长分管种业身兼执法大队负责人,上级拟擢升他为县农工部副部长。他觉得“升官不发财有点划不来”,坚决拒绝,并且宁愿辞去副局长职务,保留专职执法大队长的身份。其中奥秘,自不待言。
种子行业有段流行语:育种的不如繁种的,繁种的不如卖种的,卖种子的不如套包的,套包的不如执法的。谨小慎微的种业老板宁愿选择支付贿赂成本破解“执法经济”,而不愿意也不敢通过法律途径去和权力部门较真儿。老板说:逢年过节,公司都要装满一车礼品,提上一兜红包,挨门挨户“求神拜佛”,保佑一年平安。一位地方官员说:这不是哪一级政府或哪一个部门能解决的事,也不是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问题。制度性垄断导致企业的微观主体地位在市场中难以确立,干预了种子市场的正常运行,归根到底说还是政府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
在种业市场化进程中,我国实行了一种自上而下的越放越大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报道说,中国行政事业性乱收费虽然经过几次清理,一些基层管理部门不肯放权让利。本该由政府承担的行政管理费用,通过收费罚款方式由管理对象承担。执法与收费相结合,使执法的公正性大打折扣。“吃 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不管是套牌种子还假冒农资都予放行,只要农民田间不出事就万事大吉。这样一来,遵纪守法经营者加大了成本,违法套牌经营者靠“保护”而危害社会。实际上这种执法和收费密切相连的体制,将基层事业单位变成了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的保护伞。收费罚款已经成为扰乱市场秩序、危及农资企业生存的一大公害。
请您注意,不仅农资、种子部门有“自收自支”人员实行“执法经济”,连畜牧、林业、渔政、质检、物价、粮食、交通部门都有“自收自支”执法人员,甚至派出所也有正警、辅警、协警之分呢!这些执法人员的临时性、低收入以及卑微的社会地位,正在侵蚀着法律和执法机关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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