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出台《全程机械化示范乡镇考核评价办法》

根据《江苏省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经多轮讨论和征求意见,该市正式出台《淮安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乡镇(街道)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申报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且自评价水平达到考核办法规定指标的乡镇人民政府或涉农街道办事处。具体考核内容包括机械化水平、组织化水平两大方面,评价指标包括10大类17个小类指标,全面覆盖了耕整、种植、植保、收获、烘干和秸秆机械化还田及利用等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六大环节以及整体推进、规模经营和工作创新等情况。

考核组织将听取申报单位工作情况介绍、就有关情况进行质询、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抽样核查和评议并形成考核意见等形式,由县(区)农机局按照本考核办法,组织基础考核,审核同意后,向市农机局提出申报,列入年度考核。市农机局将组成专家考核组按比例抽查,考核结果在市农机化信息网公示7天,由市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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