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授:转基因舆论中的“尚无定论”“绝对安全”是误区
近日,清华大学传播学院金兼斌教授团队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报刊上,正面的报道已经占绝对主流,而在微信公众号上,转基因正面舆论也占77%,负面内容信息占比不到10%,但微博平台上,在有关转基因的讨论中,约50%是负面舆论,30%是正面舆论,中性舆论占20%。
近年来,转基因屡屡成为媒体报道、社交网络和公众日常话语中的一个热门话题。就其引发的争议性而言,很少有其他前沿科技能像转基因生物技术这样,在过去十多年间不断引爆出一些舆论事件,使得公众对之予以持续的关注和讨论。
像很多引发公众广泛讨论的话题或概念一样,“转基因”这一看似明确统一的表述,其实在不同的语境下,蕴含着很不确定的含义和视角,涉及多个子议题,从技术到产品、从产业到监管、从科学性问题到伦理价值观问题、从食品安全到环境安全、从国际贸易到国家安全,不一而足。这些在“转基因”这一笼统的议题名称下衍生出来的多种多样的关注角度,在有关讨论和争论中常常同时出现,并根据论辩需要,被讨论者策略性的进行概念切换,导致各说各话,真正的对话难以有效开展。
简单而言,转基因议题中涉及的问题可分为技术、产品/应用和社会三个层面的问题。我们对转基因的诸多认知误区,也涉及这三个层面。本文主要谈谈技术和产品这两个层面的认知误区。
基因和转基因技术
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顾名思义,转基因技术涉及基因层面的处理。那么,基因到底是什么?
简单来说,基因是核酸分子——主要是具有双螺旋结构的脱氧核糖核酸即DNA分子——中含有特定遗传信息的片段。DNA是每个细胞都具有的细胞核中的遗传物质。通常所谓的染色体,乃是细胞核中基因的主要载体,由DNA和蛋白质组成。而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以人为例。人的每一个器官和组织都由大量的细胞组成。每一个细胞中都包含了包括一个人几乎所有遗传信息的DNA分子。从生命体-细胞-DNA分子-基因这样的关系可以清晰的看到,基因是控制生物性状的基本遗传单位。
转基因技术属于通常所说的遗传工程,主要指重组DNA分子技术即基因工程,具体是指根据人们的意愿对基因进行修饰、改造等,从而定向地改变生物遗传性状的技术。将人工分离和修饰过的基因导入到生物体基因组中,引起生物体性状的可遗传改变,这一过程就是所谓的转基因。从本质上言,转基因技术是一种改变生物遗传性状——如作物改良的技术,只不过它是在分子水平上进行的遗传性状改变操作。因此在涉及有关转基因的公共讨论中,也许第一个需要“祛魅”的,就是对转基因技术特殊性的迷思。
其实自从人类耕种作物以来,我们的祖先从未停止过对作物的遗传改良。过去几千年里农作物改良的方式,主要是对自然突变产生的优良基因和重组体的选择和利用,通过随机和自然的方式来积累优良基因。我们现在所食用的大部分素菜瓜果,都是经历过漫长的改良过程而演变至今的。转基因技术与传统的作物改良技术是一脉相承的,本质都是通过获得优良基因进行遗传改良。
当然在基因转移的范围和效率上,转基因技术与传统的育种技术有两点重要区别:一是传统技术一般只能在生物同种内个体间进行基因转移,而转基因技术突破了这个生物体间亲缘关系的限制,可以实现跨种间的基因转移;二是传统的杂交和选择技术一般是在生物体个体水平上进行的,操作对象是整个基因组,所转移的是大量的基因,不可能准确地对某个基因进行操作、修饰和选择,对后代的性状表现的预测性较差。而转基因技术所操作和转移的一般是经过明确定义的基因,功能清楚——如抗虫、抗旱等,后代表现可准确预期。传统的杂交育种和转基因技术育种的区别,可以用自然实验和精确控制实验之间的异同来类比。
转基因技术的这种本质特点,决定了社会对其监管的一些基本原则。以美国为例。美国科学家自1973年发明重组DNA技术后,其对于转基因生物技术的治理也随即开始,以防范这类应用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带来的不测后果。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组织科学家和其他相关利益方讨论制定并于1976年发布《重组DNA分子研究准则》,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重组DNA操作规程,也成为多国和国际组织制定生物安全标准的经典参考文本。经过10年试行,美国科学与政策办公室于1986年发布《生物技术治理协调框架》,正式确立了生物技术法律治理路径,其中包含三个基本原则,即产品原则,强调关注最终产品而非转基因方法;科学风险原则,即只有存在可经科学证实的风险时,才可对转基因技术或产品的应用进行额外的管控;实质等同原则,即转基因产品与现有产品实质相同,因此现有法规足以对其进行监管。该框架由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农业部(USDA)、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环保署(EPA)和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等相关联邦政府机构参与执行。
美国科学与技术政策办公室认为,与传统品种相比,转基因生物并没有内在风险,其管理需关注最终产品而非生产方式。基于此,美国生物技术治理采取实质等同原则,选择的基本路径是尽量纳入已有联邦法律的监管之下,由联邦管理机构对转基因生物及产品实施无差别管理。实质等同原则和无差别管理确立了美国生物技术治理的产品主义路径。事实上,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上述联邦机构均采用了“支持生物技术”的基本态度,尽力避免对转基因生物或产品施加任何不合理的监管负担,从而在保证生物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美国生物技术和产业的发展。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随着转基因大豆、棉花和玉米等作物品种在美国被批准商业化种植,人们对转基因的关注增多,随之也出现了比以往更多的批评或反对声音,但联邦政府机构对基于科学与法律的治理路径和原则保持信心,转基因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基本未受影响。
这里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上述三原则中的科学风险原则,这也是三个原则中的核心,即明确联邦政府机构的相关管理决策依据是“可靠的科学”而非其他。可靠的科学除包括科学的知识、方法和判断外,还包括信任和依靠科学共同体的判断。在美国产品主义治理路径的形成过程中,科学共同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特别是在人们争论生物技术治理的原则和路径时。
总结而言,转基因技术作为一种农业生物技术,相比其他生物工程技术,其本身并没有特别之处。转基因技术是对传统技术的发展和补充。技术本身无所谓安全或不安全,取决于我们如何使用。也正因如此,美国采用产品原则来进行监管。除了应用于动植物品种改良外,它还被广泛应用于新型生物医疗和各种特定功能的微生物培育方面。只是由于粮、棉、油等作物和产品与人们的日常生物相关度更大,人们对转基因作物和食品予以了特殊的关注。但实际上,转基因技术的应用远远不至于此。转基因技术已经成为现代生物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被广泛应用于诸多领域中。
转基因产品:风险认知与安全认知
围绕转基因议题的诸多争论中,非常核心的一个议题是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
生物学界对于经过审批的转基因作物及其产品没有危害这一点是有高度共识的。零星的异议和争议在任何社会的任何议题上都是不可避免的,但从来自科学共同体的主流意见看,人们高度认可“经过审批的转基因作物对人体和环境无害”这样的结论。
但问题有时出在科学表达和人们的日常话语之间的差异上。科学家在进行有关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表达时,常常用诸如“经过审批的转基因作物和食品的安全性并不比传统作物和食品的安全性低”这样的表述。换言之,科学家很少用绝对安全来评价一种技术或产品,而这恰恰是很多人在面对自己所不熟悉的产品时所企望和追求的。英国皇家学会在其1985年发布的《公众理解科学》报告中早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无论是众多的公共政策事务,还是我们个人生活中的日常事务,理解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本性,都是理解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社会本质上也是风险社会。很多技术和产品,“零风险”和要求“绝对安全”是不现实也是不合理的。
反对转基因的人们常常会声称“转基因食品需要慎重”,或者“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尚无定论”。前者是一句正确的废话,但其客观上隐含了这样的逻辑,即必须证明转基因食品绝对无害,才算得上慎重,这要求有点不切实际,因为要完全排除一种可能性几乎是无法达到的。
事实上,天然食品和绿色食品同样不可能排除有害的可能性。一种合理的考虑这个问题的逻辑应该是:有没有确凿的证据和令人信服的理由表明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要比相应的天然食品更有害健康?这也是前述美国在进行转基因生物技术治理时所遵循的科学风险原则的基本逻辑:只有存在可经科学证实的风险时,才可对转基因技术或产品施加额外的管控。从逻辑上言,这显然是一种“无罪推定”或“疑罪从无”原则,也是符合我们大多数人日常行事判断方式的一种思路。经过审批的转基因食品已经从源头上对食品对人体和环境的安全性作了充分的保障,因此不应再以“疑罪从有”或“自证清白”的要求来对待之。
而“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尚无有定论”这种说法,虽然没有明确说转基因食品不安全,但实际上恰恰是用一种没有依据的未来风险“莫须有”说辞,来反对已知可以减少农药使用、增加产量、抗虫抗旱甚至增加营养价值的转基因作物的优势和益处。事实上,迄今为止,尚未有任何可靠的研究证明,经过审批的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对人或动物有害。流传在各种网络空间和人们日常交流中的关于转基因产品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论调,在科学上是基本站不住脚的。
总结而言,就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而言,在日常生活语境下,我们可以说其是安全的,这是基于对科学界和监管机构的信任。这是一种制度性信任。制度性信任是社会信任的最重要基础。无论是坐飞机高铁,还是食用各种超市中出售的食品,对于超出我们日常经验和理解能力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只能予以信任,否则在现代风险社会将寸步难行。对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理解和恰当的态度,是我们日常生活得以进行下去的前提。
结 语
根据我们的统计和研究,在微博平台上,在有关转基因的讨论中,约60%是负面舆论,30%是正面舆论,中性舆论占20%;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上,有关转基因的正面舆论占77%,负面内容信息占比不到10%;而在各种报刊上,总体而言,正面的报道也占绝对主流。
这一方面说明在我国现阶段,诸如转基因生物技术这样的争议性技术,人们对其的认知和看法还有明显的、尖锐的分裂,不同舆论场中观点和态度的对立严重,不同平台上所表现出来的舆论气候差别很大。
另一方面,这也提示我们,在诸如转基因技术和产品的公众认知等问题上,决不仅仅是一个科学问题,而是涉及一系列其他因素和影响力量博弈和争斗的复杂社会现象。如今,网络已经成为各种力量和利益逐鹿的场所,而普通民众在诸如转基因这样的议题上由于缺乏深入的科学层面的了解,又往往很易受各种错误信息和观点的误导,信源的公信力于是成为民众态度形成的关键因素。
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立民众对科学共同体和国家主管部门的制度性信任,是改善这一问题上相对混乱的公众认知和舆论的关键和根本。科学共同体和政府监管机构也需要通过各种努力,来提升自己在民众心目中的公信力。我们相信,目前有关转基因问题认知上的乱象,终究是
作者:金兼斌(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首发于《科技新闻研究》2017年第2期,42-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