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省农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答本报记者问
辽宁日报:请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以下简称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推动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纵深发展,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进一步融合,活跃了农村经济。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为深入贯彻国办意见,辽宁省制定了《实施意见》。
辽宁日报:《实施意见》提出的扶持政策都有哪些?
答:《实施意见》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出台了六项扶持政策。一是简化市场准入,简化前置审批程序,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提供便利服务,免收登记、证照类收费。二是加强金融扶持,开发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开展动产、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丰富质押方式,扩大保险业务。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类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各种创业财政支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到扶持范围,落实好各种税费减免政策。四是加大用地用电支持力度,对于符合供应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用地,可优先纳入供应计划,保障供应。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按对应的土地级别的70%执行,发展农、林、牧、渔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执行农业生产电价。五是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返乡下乡人员及其子女在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按规定享受当地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等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创业失败的给予社会救助,解决创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六是加快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引导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向各类园区集中,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各类创业创新园(基地)。
辽宁日报:《实施意见》在加强创业创新服务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一是开展创业创新培训,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有针对性培训,建立创业创新实训基地,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二是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发展益农信息社,发展电子商务和网上培训,开展互联网服务。三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平台,为返乡下乡人员提供法律等公共服务,加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动态监测和调查分析。此外,《实施意见》还强调农业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明确推进机构,加强工作指导,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宣传引导,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氛围。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