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食药监局:3批次食用油不合格
发表日期:2017-08-02 09:51PM 阅览次数:
来源:千龙网
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期,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22号)。公告显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抽检3类食品共计198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广元市城区龙丰烟酒商行销售的标称由广元市龙洲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核桃油,2L/桶,过氧化值检出值为13mmol/kg,标准值为≤6mmol/kg。
标称由筠连县民生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福迪”山茶油,500ml/瓶,酸值(KOH)检出值为2.7mg/g,标准值为≤1mg/g;苯并[a]芘检出值为50μg/kg,标准值为≤10μg/kg。
标称由兴文县古宋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石海僰王”菜籽油,2.5L/瓶,酸值(KOH)检出值为3.4mg/g,标准值为≤3mg/g。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广元、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10月27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