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7年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通知
黑种局〔2017〕19号
关于开展2017年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的通知
各市(地)、县(区、市)种子管理处、站:
为强化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按照《2017年黑龙江省种子市场监管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种子生产基地所在地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种子生产企业的跟踪管理,以检查种子生产田田间质量为主,重点开展“六查”:
1.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检查生产单位是否已领取《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并按许可规定生产种子;所生产的品种是否经过审定,保护品种是否有授权协议、制种委托手续。
2.种子生产条件:检查种子生产单位是否具有符合种子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是否建立种子质量保证制度。
3.种子生产田情况:检查杂交玉米制种田及大豆、水稻等常规农作物种子繁殖田的生产情况及田间管理情况。对于玉米杂交种子生产田,要检查隔离区设置是否符合种子生产技术规程要求,生产田除杂去雄是否彻底,田间杂株率和母本散粉株率是否超过规定标准,田间检验记录是否及时、准确等事项。
4.种子生产档案:检查种子生产档案是否依法建立,其记载内容是否真实有效。
5.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有无繁(制)种技术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岗位责任,是否与制种户签订制种合同。
6.查处生产非法转基因种子行为:利用快速检测方法对所检查生产地块进行筛查,发现问题地块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二、检查范围
省内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田。
三、检查方式
1.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开展普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要对本辖区杂交玉米制种田及大豆、水稻等常规农作物种子繁殖田的生产情况及田间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种子生产企业和种子生产田的检查率要达到100%。
2.市(地)级种子管理机构开展联查。重点检查种子生产面积较大的企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和被举报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
3.省种子管理局开展随机抽查。对主要杂交玉米制种基地进行田间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是对近年来被农业部和省农委监督抽查发现种子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及被投诉举报存在问题的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
四、时间安排
7月25日至8月14日,各地组织完成本辖区种子生产基地检查行动。
8月5日至8月14日,省种子管理局督导检查组赴相关制种基地开展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种子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种子生产田间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及早部署,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基地检查任务,认真督促种子生产企业抓好种子生产的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农业部要求建立并完善种子生产基地信息数据库。
(二)严格程序,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种子案件要依法及时查处,并责令种子企业限期整改,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严防出现质量事故。对于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省种子管理局,并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整改,该报废的要坚决报废,彻底消除质量隐患。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填好附表。各县(区、市)种子管理站于2017年8月20日前报所在市(地)种子管理处;市(地)种子管理处汇总后,于8月25日前将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田检查报告及附表报省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451-82624391
电子邮箱:glk211@163.com
附表:1.杂交玉米制种田抽检结果汇总表
2.常规种子繁殖田抽检结果汇总表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
2017年7月25日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 2017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