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山雪红花籽油等4批次食用油苯并芘超标

7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九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伊山雪纯香葵花油、温泉河纯葵花籽油、互喜普热颗调和菜籽油、楼兰玛仁糖、上游公社原味瓜子等16批次食品不合格上黑榜,不合格项目为苯并(a)芘、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酸价、大肠菌群、克百威、毒死蜱等不符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炒货制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4大类363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347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

值得注意都是,标称察布査尔县康源红花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纯正胡麻油、标称伊宁市王清立油料加工厂生产的伊山雪红花籽油(5L/瓶 压榨)、标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福海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温泉河纯葵花籽油(5L/瓶)、标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福海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温泉河纯葵花籽油(1.8L/瓶)均被检出苯并[a]芘超标。

专家介绍,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或受到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污染,以及生产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造成的。长期大量食用苯并[a]芘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严重者可能致癌。

此次抽检还发现4批次的豇豆、芹菜、普通白菜(上海青)存在克百威、毒死蜱等农药超标问题。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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