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明智选择
生态农业作为一种可操作性强、前景广阔的现代农业,是利用自然资源的一种好方式。它吸收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精华,借鉴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生态保护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生态化的现代农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是人类统筹兼顾食品安全与资源、生态、环境约束的明智选择。
生态农业又称自然农业、有机农业和生物农业,其生产的食品称为自然食品、有机食品或生态食品。生态农业最早于1924年在欧洲兴起,但直至20世纪90年代,才在世界各国蓬勃发展。
生态农业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理念,以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核心,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力求实现适度投入、高产出、少废物、无污染、高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农业的现实模式。因而,发展生态农业为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找到了出路,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成功案例和可行途径。
生态农业着重农业生态系统总体效益的提高和产出结构的优化,突出生态系统各要素的整体性、高效性、协调性、综合性的有机统一,强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也就是说,生态农业是在洁净的土地上,用洁净的生产方式生产洁净的食品,以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协调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形成经济、资源、生态彼此之间的良性循环。生态农业已成为农业发展的方向,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预计到2020年,全球生态农业生产面积将占农业生产面积的35%。
发展生态农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转变发展方式的高度来转变观念、完善政策、明确标准、创新技术、全面规划、扎实推进。具体来说,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一是突出科技支撑。科技创新与应用是推进生态农业发展的根本支撑。生态农业技术主要包括了生物技术、农产品增值技术、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生态保护技术,以及拓展海洋食品的“蓝色革命”等多种相关技术。因此,我们要增加科技投入,完善规范的农业生产技术体系,突出现代高新技术的先导性,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筑牢生态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
二是完善法律制度。生态农业发展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作为保障。为推进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要通过立法形式来构筑生态农业生产体系,如以法律法规形式制定农药、化肥等投放量标准,完善自然资源保护法、垃圾处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构建促进生态农业发展的法规制度体系。为确保生态农产品质量,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要制定配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准,加强对生态农业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力度。
三是强化认证制度。生态农产品在进入市场前,必须经过权威机构按照有关标准加以认证,这是生态农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的通行证。配套的生产标准体系是确保生态农产品质量的必要关口,因此,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生态农业的环境监测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控制与监测体系,确保生态农业的安全生产环境;并以环境国际标准作为标准,加快生态农业的标准化与国际化,提高生态农业国际竞争力。
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农业是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优先保护的产业,每年都有大量资金投入其中。尤其是生态农产品价格相对较高,市场竞争力短期内难以与常规农产品竞争,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当然,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是市场和价值规律作用的体现,政府还要培育和健全生态农产品的市场运作机制,通过优质的市场服务,更多运用市场手段,降低成本,扩大经营规模,从根本上增强生态农业的市场竞争力。
总之,生态农业是兼顾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效益的现代农业。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形成具有特色的资源节约型、经营集约化、生产商品化的现代农业模式,实现农业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