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主产区大豆加工企业不宜给予过多财政补贴

中国粮油信息网

近日,国家农业部在回复关于支持黑河市大豆产业发展的建议时指出,对大豆主产区加工企业国家不宜给予加工企业过多补贴政策。

据悉,目前我国传统的大豆出产区集中在东北三省,当地大豆压榨在上世纪90年代约占全国压榨量的50%以上。但随着进口大豆疯狂涌入,越来越多的大豆企业开始沿海布局,随后2004年大豆危机的爆发,进一步削弱了内资压榨企业的实力,东北大豆压榨规模逐渐缩小到20%以下,近年更是因东北大豆临储政策的实施,停工限产增多,部分企业开始外迁工厂至沿海地带。

与进口大豆相比,国产大豆存在着价格高、质量标准不统一、现金结算、出油率低等劣势,由此也对东北主产区大豆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影响。而受国家保护东北大豆生产基地影响,一方面东北黑龙江限制进口大豆进入,另一方面出于国家保护农民收益考虑,导致黑龙江省的大豆生产企业只能高价采购本地产大豆,而生产出来的下游产品,豆油、豆粕却要面临低价进口大豆的市场竞争,在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在农业部的回复中指出,2014年以来,国家主要通过实施大豆目标价格政策,理顺大豆产业链上下游价格关系,支持促进包括大豆加工企业在内的全产业链协调发展。大豆市场价格已从2014年的4700元/吨左右下降至目前的3700元/吨左右,大幅降低了大豆加工企业的生产成本。

但对于是否可进一步提供更多的支持,农业部则指出,大豆加工行业属于竞争性领域,国家不宜给予加工企业过多补贴政策,以更好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对于未来国产大豆产业的发展,根据2017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全面启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并要求黑龙江省等大豆主产区划定1亿亩大豆生产保护区。此外,农业部还制定印发了《关于促进大豆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高蛋白大豆,满足食用大豆消费需求,保持东北优势区油用大豆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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