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两种经营增强农业发展活力

7月12日,全省农业农村改革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在成都召开。会议强调,要统筹抓好适度规模经营和家庭经营,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7月13日《四川日报》)

深化农村改革,核心是调整优化农村生产关系,重点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因此,统筹抓好适度规模经营和家庭经营,对提高土地集约化程度,加快构建农业经营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家庭经营是基础。习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家庭经营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而且也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家庭经营并不像有的人称妨碍农业现代化。从国外长期实践证明,不管是美国还是日本,更或是欧洲,真正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家庭经营的。再从国内农村家庭经营看,自实行一家一户的土地承包以来,家庭经营模式给广大农民吃了颗定心丸,极大地增强了农民对农业生产投入的积极性,解决了上亿农民的吃饭问题。家庭经营不仅实现形式多种多样具有广泛的适应性,还因其自我吸纳劳动力减轻了城市就业压力符合当前国情。

规模经营是方向。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家庭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生产成本高,投资能力低,积累率低等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基本共识。习总书记强调:“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非农业工作,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近年来,实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以通过土地确权、土地流传等形式,在一些农村形成了“村干部+合作社”、“公司+农户”等多种规模经营模式,并取得了明显效果。四川推动土地股份合作成规模经营主流模式,既给农民带来更多实际利益,推动了农村改革的更大突破,也激发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给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更大空间。

如何巩固家庭经营基础,适度扩大规模经营,实现两种经营模式的共存,这是推进农村、农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因此,必须保持家庭经营和规模经营的统一,结合推进脱贫攻坚,结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以家庭经营为主导的适度规模经营,以发展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服务合作社为抓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让农村更有魅力、农业更有活力。(邓尤福)

    (文章来源:大河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