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聚高原农牧业发展新动力——青海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纪实

韩国林是青海省互助县南门峡镇麻其村的农民,这些年靠着外出打工开了眼界也有了点积蓄,回到村里后就想着把种地的事情干大些,可是思前想后却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怎么种地倒是没忘,可怎么发展规模种植,该种什么合适,光靠热情是不够的。”韩国林说。几年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给他带来最大的变化有两点,一是胆子变大了,二是脑子变活了。如今,韩国林不仅实现了规模化种植,还组建了自己的合作社,而且一家子都成了新型职业农民。

自2013年启动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以来,青海省已经初步建立了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的培育制度体系,一批又一批像韩国林一样的农民从中受益,也开始真正将种地当成一种职业。几年来,青海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牧民3.25万人,7442人被认定为新型职业农牧民。

添设备、建队伍、强能力,“软硬兼施”不断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几年前,拥有19名专职教师的青海省大通县农广校还挤在设施简陋的一栋三层小楼里,就连独立的培训教室都没有,却承担着全县全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直到2016年新的教学楼正式投入使用,学校的硬件设施才得到改善。

大通县农广校校长李明青说:“从现在全省农广校的状况看,大通县农广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现基础建设上都是较好的,除了改善办公和教学条件外,我们还精心打造了6个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其中包括一个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

目前,青海省县级农广校和农牧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已覆盖全省81%的县,构建了1所省级校、6所地级校、31所县级校和520个教学班的四级教学体系,并为6所学校安装了农业远程教育地面卫星远端站,23所学校配备了科技直通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82个。

青海省农牧厅科技处处长熊进宁说:“在进行硬件设施改善的同时,师资力量的壮大也是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的重要工作之一。一是提升专职教师的能力,实现自由培训队伍强内力;二是鼓励引进聘请优秀的兼职培训教师,借外力做强师资库。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需求。”

经过多年的积累,青海省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的教学队伍中专兼职教师已达1034人,技术职称呈现梯度配置,专业技能科技型、专业型、实践型比例适当。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能力水平,除了对教师进行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青海省农广校还积极组织部分教师走出去,开阔眼见、学习技能。

不过,在青海省农广校校长马国福看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马国福坦言,就青海而言,农区和牧区的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有着很大的差别,在体系建设上农区也要优于牧区,一些牧区县虽然建设了农广校,但多是有名无实。这将是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

转方向、改方式、重实用,“三性合一”

加速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

陈有贵是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燕英马铃薯营销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在他参加过的所有培训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他最为看重,也最为受益。他告诉记者,经过多年的发展,合作社已经形成了集种植、收购、加工、储藏、销售、养殖为一体的适度规模经营、良性循环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的成员和员工有20多人都是新型职业农民。

从试点到全面推行,青海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不仅是实现了从普惠式的千家万户的专项技术培训向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者的转变,而且实现了“培训”向“培育”的转变;正在探索实现由单一的种植、养殖、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的转变。

这些转变的背后,是无数人的艰辛付出。就说在培育对象的选择上,对于县级农广校来说都是一道拼智慧的难题。李明青深有体会:“农村老龄化空心化,新型经营主体的数量有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三年不重复’的原则等等现实因素无形中增加了培育对象的选择难度。”

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青海省农牧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深入农村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需求调查摸底,掌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源状况,加快建立培育资源信息库。

解决了培育对象的问题,接下来就是考虑用什么样的内容和什么样的方式吸引住培育对象,而且还能见到实效。青海省农广校培训科负责人李秀兰告诉记者,他们探索出了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两精准”模式,顺应农事规模,顺应时代发展,实现了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相统一。

培训内容上,在春油菜、春小麦、马铃薯、蔬菜生产基地或产业带乡镇,开展相关专业的培训;在牛羊养殖地区开展奶牛繁育、肉牛生产等专业技能培训;在草原牧区主要开展草原畜牧业放养技术和生态保护相关知识培训,避免了培训内容与实际生产相脱钩的弊端。

培训方式上,将农牧民田间学校和职业农牧民教学点办到乡村、农牧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将课堂搬到田间、大棚、圈舍等生产基地,并采用互动式、启发式、参与式的田间学校培训模式,把技术渗透到农牧民生产实践中。

广培育、慎认定、育精品,“量力而行”

探索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方向

2016年,青海省门源县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县农牧系统专家评审会,从具有初级资格88位新型职业农民中评选出了36个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进行扶持奖励,其中一等奖8个,分别奖励3万元;二等奖8个,分别奖励2万元;三等奖20个,分别奖励5000元;奖励资金共计50万元。很长一段时间,这都是圈子里谈论的一件大事。

据记者了解,现阶段,从省级层面到各市州县,虽然在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中都出台了相应的认定办法和扶持政策,但多是统筹协调其他部门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优先考虑新型职业农民的一个软政策。

比如,大通县出台的《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暂行办法》在资金支持方面,统筹了设施农业、信贷贴息、小额贷款、农机补贴、农业保险等5个方面的优惠政策,项目支持、技术支持、科技支持涉及方面均为优先提供、优先享受。

青海省互助县农广校校长姚元福说:“县里专门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没有具体的政策,农广校既没有项目,也没有资金,只能依靠县农牧局与经管站达成的协议,对新型职业农民优先扶持、优先考虑。”如何让被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好处体现出来?互助县农广校有一套自己的做法。

概括起来就是广培育、慎认定、育精品。从2013年试点至今,互助县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12人,而被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仅有1016人。姚元福说:“我们坚持多培育、少认定,就是为了把认定了的新型职业农民待遇提上去,追求含金量,协调扶持政策真正落地,就能育出像韩国林一样的精品来。”

熊进宁认为:“门源县拿出资金对新型职业农牧民进行奖励与扶持,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但并非所有县都要效仿依此而行。各地可根据自身条件,创新思路,真正让新型职业农民的好处体现出来、作用发挥出来才最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