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农业+金融”融合发展路径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订单农业”越来越成为促进农民增收、企业盈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选择。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提出“订单农业”有利于解决“小生产、大市场”的矛盾,减少农民决策的盲目性,降低农业产业化的运行成本与风险,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订单农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金融的支撑。本文以陕西省富县为例,以问题为导向对“订单农业+金融”发展路径进行创新研究,有利于推动金融创新和“订单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订单农业+金融”融合难点分析

(一)商业银行的性质决定金融对“三农”支持有限。

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金融机构,其性质决定了其经营原则为:效益型、安全性、流动性。在这种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的很多金融行为带有偏好性,即在兼顾安全性与流动性的同时,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这与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是背道而驰的。尽管近年来中央、各级政府及人民银行加大了对商业银行的引导,针对“三农”投放的信贷资金也不断增多,但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旧严峻、信贷资产质量不断下降、信贷投放规模不断收紧的环境下,“三农”以及“订单农业”要想获取足够的信贷资金实现自身发展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二)有效抵押物不足导致“订单+金融”模式单一。

在当前金融生态环境不尽理想、农村金融体系不尽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尽深化的背景下,“订单+金融”的模式基本上局限于以固定资产及其他有效抵押物作为抵押或是多个经济主体联合担保的框架下,形式单一、灵活性差。且受有效抵押物的约束,仅有部分实力雄厚、发展前景明朗的企业及合作社等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而大多数“订单农业”产业链上的经济主体则在金融圈外徘徊,尤其是农户。

(三)管理机制的不完善影响“订单+金融”深度融合。

金融能否有效的支持订单农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订单农业”本身。目前,“订单农业”存在一些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因而限制了与“金融”的进一步融合:一是订单合同不规范、内容不明确、程序不完善、运作不合理,严重影响了订单的履约率;二是订单权责不清晰、违约损失补偿机制不健全,使得订单极易受农产品价格、市场需求等变化出现违约现象;三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还未真正形成,约束力有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可能带来交易风险和信贷风险;四是订单的全销售流程及资金的全过程管理缺乏独立第三方平台进行监控,不能有效降低风险,争取更多信贷资金的支持。

(四)信用体系不健全制约“订单+金融”深入开展。

作为农业实现产业化和现代化的经典模式,订单农业自在我国开展以来,履约率仅为20%左右,存在很大的市场风险。究其原因是缺少完善健全的市场信用体系所造成的,农村地区信用度匮乏且社会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力和惩戒力度往往不足。再加上农业自身的弱质性,生产过程中必然面临诸多风险。有的企业在市场行情变化时,为保障自身利益,可能会发生毁约行为。而农户因为信用意识薄弱,合同意识差,会通过各种对策来规避市场风险,如在农产品市场价低于“订单价”时,争着往企业卖;一旦市场价高企,就转手卖给别人。不管是哪一方违约,作为资金供给者的金融机构都将遭受损失。

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两权抵押贷款落地生根,提升金融支持的保障性。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大力推动“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并逐步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抵押物价值评估平台及抵押物合理处置平台,为“订单农业+金融”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可能。在此过程中,人民银行、银监局及相关金融机构应合理引导并积极探索发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和“农村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使更多“订单农业”产业链上的经济主体更为有效、更为便捷的获取信贷资金的支持。

(二)探索将订单作为有效抵押物,提升金融支持的灵活性。

为有效缓解苹果销售旺季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富县农村合作银行曾于2012年创新推出了“果品仓单质押贷款”,以果品仓单作为质押担保,增加有效抵押物的同时得到了信贷资金的支持。以此作为切入点,对于那些订单合同较为规范、管理运作较为成熟、权责约束较为明确、资金管控较为科学、信用情况较为优秀、违约风险较小的“订单农业”经济主体,金融机构应探索尝试将其签订的“订单”作为有效抵押物,以订单所对应的应收账款作为还款来源,通过履行相关贷款手续后按照“订单”合同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发放贷款,给予信贷支持,增强金融的可获得性的同时,提升“订单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健全完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提升金融支持的全面性。

“订单农业+金融”要想深入融合发展就必须要加快推动建立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相结合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以发展理念、市场定位、管理机制灵活性和互补性、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的多样性和差异性、金融资源的集中性和共享性,全面提升金融对“三农”及“订单农业”的支持。

(四)强化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支持的积极性。

构建地方政府牵头、人民银行、财政、农业和其他相关部门多方参与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支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和满足订单农业相关企业及农户的融资需求为目标,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维护金融债券,完善信用评估和担保体系,多方联动激活农业产业合作社内在活力,为金融支持订单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

(五)积极争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提升金融支持的可行性。

金融机构应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积极争取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以货币政策工具的应用(如:再贷款、再贴现等)带动信贷规模增长、资金成本下降,保障充足盈利空间的同时推动金融资源有效向“三农”及“订单农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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