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食药监局通报8批次不合格油脂产品

7月5日新疆自治区食药监局曝光了26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8批次食用油被查出存在致癌风险的苯并(α)芘超标。

(1)由博乐市艾力库特榨油厂生产的1.8L/瓶的艾力库特葵花籽油(批号:2017—01—02);

(2)霍城县李福生油厂生产的1.8L/瓶的李福生胡麻籽油(批号:2016—12—01)、5L/瓶的李福生纯胡麻油(批号:2016—12—20);

(3)塔城市绿馨农产品储藏有限公司生产的1.8L/瓶的葵花籽油(批号:2017—01—13)、5L/瓶的葵花籽油(批号:2017—02—16)、1.8L/瓶的红花籽油(批号:2017—01—13);

(4)伊宁市阿布都萨拉穆黑孜木植物油加工厂生产的1.8L/瓶的纯红花籽油(批号:2017—01—02)、1.8L/瓶的纯胡麻籽油(批号:2017—01—05),

这8批次食用油中,所含的苯并[a] 芘均超出了标准限量。

据了解,苯并(α)芘是一种常见的高活性间接致癌物和突变原。在食品生产行业中,苯并(α)芘属于其他污染物,在粮食加工品、罐头、水产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食品大类中广泛存在,在一定范围内的苯并(α)芘,是食品的安全性指标。

“经常过多的摄入苯并(α)芘含量超标的食物对健康具有潜在的危害,存在患癌的风险,应尽量减少摄入。”新疆自治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食用油中存在苯并(α)芘,常源于加工过程中温度控制不当所致。

“比如在压榨过程中,油温一直很均匀,但如果这个时候断电或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油温过高,就有可能产生苯并(α)芘。”该负责人举例说,“说通俗点,就是咱们吃烧烤的时候,一不小心烤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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