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奉化出台等外粮饲料粮收购标准
发表日期:2013-12-14 12:26AM 阅览次数:
由于受"菲特"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影响,今年浙江奉化市部分中晚稻长时间被洪水浸泡,产量和品质受到严重影响,受灾地区存在等外晚稻谷待售情况。根据甬粮〔2013〕85号联合文件、甬粮〔2013〕87号文件及宁波市粮食局等外粮收购会议精神,为减少农民受灾损失,该市确定了等外粮、饲料粮收购办法,具体收购标准如下:
一、等外粮。结合我市实际分二档作价收购等外粮。一档是出糙率在70.0%至72.9%的收购价格为110元/50kg,另一档是出糙率在67.0%至69.9%的收购价格为100元/50kg.订单内等外粮享受价外补贴及大户补贴。
二、饲料粮。为方便粮农销售饲料粮,根据"购得进、销得出"原则,帮助粮农积极联系销售出路,并结合我市实际和市场行情分二档作价收购饲料粮。一档是出糙率在60.0%至66.9%的收购价格为75元/50kg,另一档是出糙率在50.0%至59.9%的收购价格为70元/50kg.订单内饲料粮享受价外补贴及大户补贴。
三、以上所售等外粮、饲料粮均须符合国家粮食收购的水分、杂质、卫生等各项指标。油污谷不符合粮食卫生指标,国有粮站不予收购。
截止目前,该市已收购等外粮及饲料粮1000余吨。
(奉化市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