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办主任:六大举措推进国家科技奖励改革

奖励办主任:六大举措推进国家科技奖励改革

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结果公示发布会

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记者 陈听雨) 6月28日,科技部召开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结果公示发布会,介绍了2017年国家科技奖励初评工作情况,并公布了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初评结果。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主任邹大挺称,今年主要采取了六方面措施,全面推进国家科技奖励改革。

邹大挺介绍,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程序,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共受理1021项,其中自然奖205项、发明奖245项(含专用项目48项)、科技进步奖571项(含专用项目111项),经公示、网络初评、会议初评,共产生初评通过项目287项,其中自然奖 40项、发明奖75项(含专用项目19项)、科技进步奖172项(含专用项目39项)。

据悉,自6月28日起,初评通过的通用项目将在科技部网站和奖励办网站公布,初评通过的专用项目将在委托管理单位、推荐单位及项目完成单位等进行内部公布。同时还将一并公布57个通用项目评审组的会评专家名单,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在介绍2017国家科技奖励评审工作情况的同时,邹大挺还指出,“今年是国家科技奖励改革过渡的关键一年,奖励办从六方面措施入手,全面推进奖励改革。”

首先是拓宽了专家和学术组织推荐渠道。2017年,进一步拓宽了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专家推荐的渠道。今年专家推荐国家奖153项,较去年增长了82.1%。同时,动态遴选了24个学术团体作为今年的推荐单位。

其次,试行定额制度。他介绍,近五年来,自然、发明、进步三大奖总数基本呈逐年减少趋势,根据“提高质量、减少数量”的改革方向,2017年将三大奖奖励总数控制在不超过300项。

第三,营造重视论文质量和产权保护的氛围。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提交评审的论文(专著)数量,从原规定的 “不超过20篇”,减少为“不超过8篇”,同时增加对论文(专著)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的公示。

第四,为鼓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保证科研成果的积累和沉淀,对完成人频繁报奖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即2015年、2016年自然、发明、进步三大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7年三大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邹大挺称,“此举将有效遏制部分完成人搭车报奖、拼凑报奖的现象”。

第五,从纪律建设上维护奖励的公平公正。评审活动中的所有节点遵循“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按章办事”原则,从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最大程度杜绝人为操作的可能性。

针对近期国际期刊论文撤稿事件,邹大挺称,经检查历年参评项目,在涉事人员的参评项目中,无涉及撤稿事件的文章与参评项目有关。

此外,不断增强评审的公开透明度,连续第三年举办了国家奖公众旁听活动。

当天,邹大挺还介绍了奖励办下一步的相关工作,首先,初评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初评通过的高等级项目和部分异议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其次,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科技背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项目进行经济效益真实性抽查。此外,就项目的先进性、代表性、影响力等情况征询行业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考察组结论、经济效益抽查结果和行业咨询意见都将提交相关评审委员会和奖励委员会审议。

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名单公布

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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