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关于调整“出口农药资料信息证明”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06-28 12:02AM 阅览次数:
农药检(国际)函【2017】87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决定对“出口农药资料信息证明”(原“农药登记证明”)服务事项做如下调整:
一、推进网络电子系统运行
“出口农药资料信息证明”网上申请办理系统将于2017年6月下旬试运行,9月中下旬正式运行。网上申办系统填报后,还需将生成的申请表格打印,加盖公章,邮寄到我处。具体办理细则及流程见附件。试运行期间,请及时反馈问题及建议。
二、调整收费标准
从2017年6月16日起,“出口农药资料信息证明”收费标准调整为:普通证明500元/份,特殊证明1800元/份。调整后的申请须知请在中国农药信息网-服务大厅-办事指南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9194392,59194390
QQ交流群:171781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