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从源头上防止转基因种子进入大田种植


中国江苏网6月11日讯 6月6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为期半个月的全市春季种子市场转基因监管工作刚刚结束,市种子管理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建湖县、阜宁县宣传农业转基因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并抽样检查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大豆种子,从源头上防止转基因种子进入大田种植,保障我市制种基地和粮食生产安全。

是否可以种植转基因粮食作物?国家农业部《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强调,对辖区内的种子生产基地要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查亲本来源,加大苗期检测力度,发现问题从严从速查处。开展种子加工和销售环节转基因成分抽检,严防转基因玉米、水稻、油菜、大豆等种子冒充非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

该《通知》明确,对违法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我市在对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监管的同时,还实施对试验环节监管,对辖区内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全覆盖排查,并对玉米、水稻、大豆、小麦等试验材料抽样送检,防止转基因作物非法试验,对已经批复的转基因试验全覆盖检查,试验前检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试验中检查安全隔离等措施落实情况,试验结束检查残余物和收获物处理、保存情况。对品种审定环节监管,对申请参加区域试验的玉米、水稻、小麦、大豆等品种(含育种单位自行开展试验的品种)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发现非法含有转基因成分的立即终止试验。对进口环节监管,严格落实转基因生物进口和加工许可制度,严查进口商和加工企业的安全控制措施、档案记录和标识管理,确保进口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

“目前全市范围内,未发现一起种植转基因粮食作物的违法行为,政府对转基因技术研究应用的基本政策是积极稳妥,也就是说,在研究上要大胆,在推广上要慎重,确保安全。”市农委科教处处长颜东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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