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第六督查组在哈尔滨开展国发70号文落实情况现场督查

2017年5月16至17日,科技部办公厅马连芳主任率第六督查组在哈尔滨分别对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和黑龙江大学就《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副主任李加洪、黑龙江科技厅厅长杨廷双、科技厅副厅长张长斌、科技厅副厅长石兆辉以及相关专家等作为督查组成员参加督查。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韩杰才、哈尔滨工程大学校长姚郁、黑龙江大学副校长付宏刚等分别就本校落实《意见》情况进行了汇报。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被督查单位落实《意见》的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做法、开放成效及有关意见建议,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复合材料与结构研究所、哈尔滨工程大学水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黑龙江大学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等科研设施与仪器集中场所进行了实地督查,并和多位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以及普通科研人员进行了访谈交流。
马连芳主任对上述三所大学在制定完善开放管理制度、建设仪器在线服务平台、建立开放服务激励引导机制、保障实验技术人才队伍等方面取得的进展与成效等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充分认识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意义,积极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大胆探索引导开放共享的激励机制,不断克服制约开放的障碍问题,进一步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效率,释放科研设施与仪器自身价值和社会效益。
李加洪副主任主持了督查工作会议,并希望各单位大胆创新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针对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实验技术人员开放服务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实现科研设施与仪器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良性发展。
哈尔滨工业大学制订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费试行办法》等管理制度,成立了校级分析测试中心并结合学科建设成立了三个院级仪器设备共享管理中心。针对分散在各院系、课题组的科研仪器,通过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进行管理,统一执行学校制定的开放制度,对校内外用户提供教学科研、分析测试等共享服务。集约化、网络化管理有效促进了科研仪器的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
哈尔滨工程大学建立了科研仪器开放服务目标考核和绩效激励机制,从机时利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利用与开发五个维度对科研仪器分类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单位考核评优工作以及业绩津贴挂钩,并作为下一年度学科建设评价、项目申请、项目论证的参考材料。此举有效激励了各机组对外开放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黑龙江大学积极探索富有特色的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为实验工程技术人员单独设置职称评聘体系,鼓励实验工程技术人员参与科研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开放服务绩效激励机制,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队伍技术水平。目前,学校共有实验技术人员167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12人,占比达7.2%。2015-2016年,实验技术人员累计发表SCI论文44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项。高水平的实验技术人才队伍有效支撑保障了科研仪器开放服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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