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加强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皖农种〔2017〕76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加强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农委、工商局:
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维护农民利益,决定自2017年5月至10月在全省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现就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种子法》,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组织查摆种子市场监管存在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要求,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确保种业健康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查处重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针对当前市场主要问题,重点抓好以下违法行为查处:制售假劣种子、套牌侵权种子,销售未经审定通过主要农作物种子;制售未经许可转基因种子,无证或租、借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销售白皮包装种子或拆包装销售散种子,走村串户销售来源不明种子,生产经营的种子未按规定制作标签或夸大宣传,未按规定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无法予以追溯等。
(二)加强重点地区、市场和企业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在组织好拉网式排查的同时,要把省际之间、市县之间交界监管薄弱区域,问题较多的种子集散地和大型农资批发市场,边远农村集贸市场,多次被举报或被查处的企业和经营门店作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率。
(三)加强重点企业、种子抽查。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是加强市场监管重要手段,各地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发挥检打联动作用,加大种子抽查力度,提高执法针对性和效率。重点跟踪抽查:在全省冬季企业监督抽查行动中没有抽查到种子的企业;冬季企业监督抽查和春季市场抽查中没有抽查到的种子;水稻、玉米、大豆和大宗经济作物种子;市场紧俏、农民喜爱的主栽品种。
(四)加强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各地农业、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认真组织执法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察看是否存在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有法不依,对问题企业和经营门店的举报长期不办,庇护违法生产经营者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和问题。对于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长期存在的问题,要组织整改,确保种子市场监管职责落到实处。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地农业、工商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按照“假劣种子来源及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单位及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五不放过原则,查处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案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杜绝以罚代法行为。对一些重大案件,要及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六)加强制度建设。种子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各地要结合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管水平。一要成立农业、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农资打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案情通报制度,协调联合执法行动,会商案情和案件移交衔接工作。二要建立大案要案及时上报制度。三要建立跨区域案件协查机制,实行跨地区种子案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打联动,彻底铲除制假售假窝点。四要建立检打联动工作机制,结合市场执法行动,加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采取进村入户倒查倒逼办法,查找违法线索,提高执法效能。五要建立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加强效能建设和风险防控,履行监管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种子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直接关系着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增收,各级农业、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履行种子监管职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落实。
(二)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重点,抓住难点,找准切入点,精心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拟定措施,明确主体,组织力量、落实责任,拉单子、定时间,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打一场有声势、有成效、管长远的种子市场整治攻坚战,提高依法治种水平,推动种子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各地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力量,强化人员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强化作风建设,锻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执法队伍。对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犯法现象,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强化监督考核。为督促各地组织好专项整治行动,省农委将适时组织各市抽签互查,抽查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等情况,检查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根据检查情况予以打分。互查排名结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予以全省通报,并作为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考核主要依据。各市参照组织县(市、区)互查,互查结果报省农委种子管理总站。
(五)保障执法工作经费。种子监管工作面广点多、任务重,打假执法专业性强、技术依赖程度高、时间跨度长,调查取证、检测鉴定需要必备专业器材和必要经费投入,各地农业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加大预算支持,购置必要仪器设备,保证种子监管工作经费。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