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林口联合开展春季农机道路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根据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农机安全监理总站下发的黑森农机(2017)224号文件的要求,为了加强备春耕农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现将关于联合开展春季农机道路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宣传,提高对春季农机道路安全执法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认识。

局农机监理站接到总局农机站下发的联合执法文件后,迅速行动,与林业局交警队沟通联系,并且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春季农机道路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林林农牧字(2017)17号文件,成立了临时警监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依法行政,全面规范农机监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第二阶段为林区道路上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阶段,第三个阶段为汇总阶段,本次行动为期40天。

二、转变方式,切实做好“三率”工作。

检验率、驾驶员到期换证率、新车入户率的高低是农机监理工作的主要检查项目,也直接影响到本次联合执法行动的成果,为此,与交警队同志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科学规范执法,同时对年度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其上道,对安全设施不全的,要求其整改,强制保险未交,没办理的要求马上办理。

三、排查农机安全隐患,保证“零”事故发生。

本次行动,充分发挥各林场(所)农机安全协管员的力量,对农机安全隐患和事故,在林场(所)广播,宣传栏张贴标语、反复进行宣传教育。本次联合执法行动,与交警部门,利用赶集、周末等职工不忙的时候,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在危险路段、拖拉机通行量集中路段,开展了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曙光经营所”“西北楞经营所”农机保有量多的单位,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现象,加大对拖拉机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载人载客、酒驾毒驾、驾驶农业机械与准驾机型不符等违法行为的大力查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禁止无牌拖拉机投入使用,保证无任何重大事故的发生。

本次联合执法的开展,加强了职工群众在农机安全教育意识上存在的盲区和盲点,同时也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更好的引导农机手在驾驶农机时,减少安全隐患的发生,从而保障了林区无重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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