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现场考评的通知

农机科〔2017〕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司决定对2017年部级鉴定能力认定有效期满及申请扩项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开展现场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相关机构申请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有效期即将到期或扩项的鉴定范围(详见附表1)。

二、考评安排

根据《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规定,我司组织7个考评组分别对7个申请机构进行现场考评,具体任务安排见附表2。

现场考评须于2017年6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考评组长与申请机构商定。

我司根据工作情况派人员参与现场考评工作。

三、考评内容

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实施细则》规定,对申请机构的相应鉴定能力进行全面考评,主要考评内容包括资质核查、质量管理体系审查以及仪器设备、设施环境和人员素质考评等,具体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实施细则》执行,其中考评产品的关键仪器设备和设施配备要求见附表3。

四、其他要求

(一)被考评机构要积极做好现场考评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按考评组要求填写相关电子表格,保障现场考评工作顺利完成。

(二)请考评专家所在单位提前协调做好相关人员的工作安排,确保考评专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评工作。

(三)考评组应特别关注本次扩项产品能力及上次部级能力认定现场考评提出的不符合项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四)考评专家应坚持公正廉洁、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五)被考评机构需要整改的,请务必于现场考评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不符合项整改工作。考评组长要在收到整改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确认报告》,提交考评报告和考评工作总结。

(六)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负责制定《2017年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复评审现场考评指南》,用于指导现场考评具体工作。

附表:1.现场考评能力范围表

2.现场考评任务安排表

3.关键仪器设备和设施配备要求表

附件下载:

附件.doc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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