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造假频现变种,花样翻新,最终害了谁?

原标题: “花式假种”侵蚀种业安全

5月5日,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象山镇新增村农民在水稻田里施肥、除草 彭昭之摄

日前,《?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多个粮食主产区采访了解到,近年来各地制定严格政策,使种子市场秩序有了好转。但种子做假也出现了升级版,频现变种,花样翻新。尤其“假种子不劣,劣种子不假”的尴尬现状,令不少农户陷入选种困境。

记者追踪调查发现,在种子制假售假行为“隐蔽”、进销货台账记录“马虎”、违法成本较低等因素作用下,一些地方陷入“年年严打-年年造假-年年严打”的怪圈,不仅给农民带来损失,而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挫伤育种创新积极性,影响种业良性发展,亟待补齐监管短板。

花式假种扰乱农业生产秩序

“幸亏假种子被查出来了,否则种下去,到时没收成可咋办?”54岁的冯清凤前段时间更换了水稻种子抢种下去,如今看着长出来的秧苗长舒一口气。冯清凤是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水口镇的一位农民,今年春节后,她家通过朋友介绍,从滁州一农资公司买了45斤没有正规包装袋的散装稻种。

“每斤比市场价低20元,我图便宜就买了。”她告诉《?望》新闻周刊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像冯清凤一样买到这种种子的还有100多户,他们是一起销售伪劣种子案的消费者。今年3月,滁州市公安联合当地农委破获了这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伪劣种子1500公斤。

“这种散装种子属于无品牌、无正规包装、无标签的‘三无’种子。”办案民警说,按我国种子法第49条的规定,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属于假种子。

但假种子有时候并不劣。长期从事农资打假维权的民间人士李鑫告诉本刊记者,散装“三无”种子盛行另有蹊跷。

有的种粮大户和种子产销企业避开正规种企,直接到种子生产基地购货,自用或者散装出售。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安徽一家大型种业公司打假维权负责人王如强(化名)为《?望》新闻周刊记者举例说,某种子市场价为80元/公斤,生产基地给正规种企繁育不到40元/公斤,卖给周边大户或生产企业只要超过40元/公斤,就可以获取更多的利润。“种粮大户图便宜,也愿意去买这类无正规包装的种子,但是这造成正规种企合理利润流失。”

采访中,本刊记者发现,“散装”中有升级的“挂羊头卖狗肉”版。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途径收购或生产畅销种子A,将它们装进自己公司通过审定的但销量不好的种子B的包装袋内,形成披着合法外衣的假种子。“去年有人摆在市场上售卖的是他自己的品种,农户买了后袋里装着的却是我们公司的种子。”安徽一家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水稻事业部部长孟凡东说,这种做法损害了优质种子公司的利益。

更有甚者,王如强介绍说,一些地方还盛行一种由“万能袋”包装的种子。之所以叫“万能袋”,是因为“只要买个喷码机,需要什么样的种子,喷上即可”。

按照我国种子法的规定,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的,属于假种子。

记者走访了解到,种子侵权假劣乱象丛生,有真假种子混合销售的,还有屡禁不止的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等等。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李泽福认为,侵权假劣种子乱象带来的危害是多元化的,值得高度警惕。

假劣种拉低良种价值

种子是粮食生产的基础、粮食安全的根本,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当前,一些地方暴露出的种子侵权造假乱象已带来多重危害。

首当其冲的是农民遭受损失。今年3月,农业部发布通报说,2016年8月22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辖区经营户举报,称从安徽凝聚力种子有限公司购进的“中旱209”、“旱稻1号”、“旱稻502”三个水稻种子给农民造成损失。经鉴定,上述三个品种种子纯度不合格,属劣质种子。经核实,其销售的三个批次水稻种子12120公斤,造成2000余亩水稻减产20万公斤、经济损失49万余元。

假劣种子横行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滁州市琅琊区农委种子管理站站长刘家莉等认为,假劣稻种一般价格低于优质稻种,真假种子同时在集市上登台,肯定增加了粮农的鉴别难度,而且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后果,扰乱市场秩序。

育种创新积极性也会因此受挫。李泽福说,以水稻为例,从拿到育种材料到育成一个稳定的品种,大概需要8~10年。通过技术成果转让,有的水稻品种市值300万元。如果一面市就被人模仿、假冒,不但侵犯了品种权,挫伤了科研人员积极性,也影响社会的公平。从长远来看,最终受害的还是种业和农民。

严规常遭“软”执行

“在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发现假种子难度很大。”滁州市琅琊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向《?望》新闻周刊记者坦陈,种子经营户也知道是违法的,他们一般不摆在台面上卖,而是直接和农户打交道,有的直接去村民组或者种粮大户家送货上门,执法人员上门执法时很难抓“现行”。

进销货台账记录“马虎”,农户一旦受损维权投诉挺难。本刊记者查阅上述滁州市销售伪劣种子案材料发现,农户买了种子后,经销商记录的台账简单随意,有的仅记个地名,有的没记录名字和联系电话。种粮农民大多没有证据保存意识,没有发票,出了问题后,又没有想到立即去找田间损失鉴定。“最终赢不了官司,顶多是赢得同情。”李鑫说。

违法成本低也是其根源之一。地方执法人员反映,国家的一些严格规定在基层执行不了。“在执法中,种子法要求‘重罚’的出发点是好的。”皖北地区一个产粮大县农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说,但是假劣种子违法事件多发生在县一级,卖农资的经营户就是几间房子,“他卖了50公斤种子,你查到是假种子,本该处以几万元罚金,但是对方门一锁你罚谁?执法难度太大。”

地方保护成了一些种业公司打假维权的“痛点”。“种子的管理权从中央下放到省里,再下放到县里,管理部门跟种子生产经营者都很熟悉。”王如强说,他们发现线索去一个地方打假时,当地基本上保护本地的种子企业,而且保护的方式很多,如执法部门象征性处理,或者避重就轻,罚点款了事。

执法力量薄弱,导致执法力不从心。皖东地区一市辖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全区负责种子执法的就他和种子管理站站长两人,可区里仅挂上招牌的农资店就有30多家。“我们还承担很多其他工作,食药安全、种子、肥料、农药等都要管,分身乏术。”

种子监管亟待补短板

业内人士建议,将种子按照特殊流通领域商品看待,创新监管方式,净化市场。一是全面摸排梳理种子乱象,对症下药严加整治。细化种业相关法律法规,让发现、查处有法可依,发现侵权造假达到一定标准、额度的,将其列入市场“黑名单”。

与此同时,李鑫认为,应加强对种子真实性的检验。主要农作物种子上市前一定要提供种子品种真实性检验报告,农业部门要对上市主要农作物品种进行种子真实性检验,“每一个关键环节都可以设定一些临时的抽检”。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变被动查处为主动出击。业内人士呼吁,应重视县一级打假维权这个主战场,配备精兵强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变被动接受举报查处,为主动出击寻找线索。同时可探索异地交叉执法方式,并健全农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作战机制,共同织密种子市场监管网。

有业内人士指出,种子法修订后,种子审定放宽了,监管短板凸显。很多信息不能互通互查,各地审定的品种不能互通有无,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现象,需要相关部门通过技术手段打破这种信息壁垒,做到全品种网上可追溯可查询。

三是出台扶持政策鼓励育种创新。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安徽省委副主委赵皖平认为,与利益损失相比,种子侵权造假对于创新的积极性与动力的影响更大。育种创新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十年甚至更长时间都未必有结果,所以稳定长期的支持机制尤为重要。

“应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按照示范推广面积,给予育种单位一定数额的创新补贴。”孟凡东等提出,同时应畅通维权渠道,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给品种产权企业开辟维权“绿色通道”。李鑫等指出,部分科研院所作为种子品种创新的重要力量,要打破各自为战、彼此封锁的尴尬局面,建立起一种良性的共享机制,形成齐头并进的创新格局,尽力消除种子侵权造假的生存土壤。(记者姜刚 陈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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