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manent Link a 平台首份工作方案评审职权范围
在平台第一个工作方案接近尾声时,将邀请有关机构对平台作为科学-政策对接机制的成效进行审查和评估。特别是,审查将对照确定生物多样性平台未来模式和机制安排的全体会议第二届会议报告(UNEP/IPBES.MI/2/9号文件)中载列的平台当前的目标、运作原则、四项职能及执行工作方案的行政和科学流程,分析生物多样性平台的成效和效率,并酌情分析其相关性。该审查还将遵照议事规则(见IPBES-1/1号决定,附件)和生物多样性平台交付品编写程序(见IPBES-3/3号决定,附件一)以及生物多样性平台全体会议的其他有关决定,评估工作方案落实工作和既有支持结构的效率。审查将评估:
生物多样性平台四项职能的履行情况; 生物多样性平台运作原则的应用情况; 制定生物多样性平台交付品的程序(包括利益冲突政策及其实施程序)的成效; 生物多样性平台机制安排的成效,包括全体会议、主席团、多学科专家小组和秘书处(包括技术支持小组)、联合国协作伙伴关系安排和与战略伙伴的其他安排,以及相互之间的互动和程序; 生物多样性平台工作队和专家组的成效,包括其工作管理和成员的敬业程度; 执行财务和预算安排的成效,包括筹资战略。 利益攸关方参与及交流过程的成效。审查从首份工作方案的执行工作中汲取经验教训,参考推动平台加强履行其四项职能最终提高其作为科学政策接合机制的成效的建议,将为平台第二份工作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在平台首份工作方案完成时,将对生物多样性平台进行一次审查(以下简称“审查”)。审查结果将由全体会议在其2019年5月的第七届会议上审议。有关审查进程进展和临时结果的报告将供全体会议第六届会议参考。审查将整合内部和外部内容。
审查将生成一份关于生物多样性平台绩效的报告,涉及上述第3段所列的维度。报告包括如何改进生物多样性平台成效的建案。特别是,如有必要,报告将对现有机制安排(包括程序和结构)的修正提出建议,以便支持第二份工作方案的实施。
审查的机制结构
内部内容主席团和多学科专家小组指定由生物多样性平台主席、一名主席团成员、专家小组共同主席和两名成员以及执行秘书构成的内部审查团队,协调内部审查,并与主席团和专家小组磋商,编制总结内部审查调查结果的报告。
外部内容外部审查将由审查小组开展,由符合资格的外部专业组织协调。审查小组和外部专业组织须符合生物多样性平台的利益冲突政策。审查将在载于本附件附录的问卷基础上进行。
审查小组将包括不超过十位审查员,由政府代表、科学家和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均衡组成。将响应生物多样性平台主席的呼吁,由主席团与多学科专家小组协商,利用商定的标准(如下文第9段所列)甄选审查员。
审查将由主席团和多学科专家小组根据生物多样性平台主席的意向征询而甄选的外部专业组织进行协调。
甄选外部专业组织和审查小组成员时将遵循以下标准:
该组织和审查员具有开展全球一级机制审查的相关资质; 该组织和审查员在与科学政策接合机制合作方面有工作经验,且大体了解全球环境评估进程的作用和职能,尤其是生物多样性平台的作用和职能。主席团与多学科专家小组合作,将根据目前的职权范围编写招标书,在此基础上秘书处随后组织一次竞标。秘书处将与主席团合作审查标书,如果没有标书符合职权范围第9段所述的标准,或没有标书在现有财政资源的范围内,主席团可选择聘用一名不在秘书处的行政干事来协调该审查。
方法
内部内容内部内容包括根据附录所载问卷进行的自我评估。问卷将分发给多学科专家小组和主席团前任和现任成员、秘书处(包括技术支持小组)、生物多样性平台工作队成员、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生物多样性平台评估的共同主席和承担协调工作的主要作者以及国家联络人。根据问卷结果,内部审查团队(见上文第5段)将与主席团和多学科专家小组的所有成员协商,从内部角度编制一份报告。该报告将提交供全体会议第六届会议参考,并将作为对整个审查进程的投入。
外部内容审查员使用的方法将包括:
审查内部报告、生物多样性平台、相关专家和利益攸关方群体编制的相关文件和文献; 作为审查的指导,酌情使用载于本附件附录有针对性的问卷,并征求各国政府和相关利益攸关方关于待审查问题的意见。外部组织将支持审查小组校对并分析对问卷的答复。在有用的情况下,方法还包括:
关键人物访谈,包括采访主席团和多学科专家小组成员、秘书处和技术支持小组、参与生物多样性平台工作的专家、联合国协作伙伴机构、其他战略合作伙伴、各国政府和利益攸关方; 现场举行(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或通过远程会议举行的焦点小组讨论或与生物多样性平台主持举办其他会议一同举行的重点明确的讲习班,专门讨论生物多样性平台相关问题,如生物多样性平台的机制安排、生物多样性平台的政策相关性或者土著和地方知识体系的生物多样性平台方法。讨论的参与人员应具有代表性,由主席团和多学科专家小组成员、秘书处(包括相关技术支持小组)、参与平台工作的专家、联合国协作伙伴机构、其他战略合作伙伴、各国政府和利益攸关方组成; 在2017年和2018年平台重要会议期间的直接观察,包括全体会议、多学科专家小组和主席团的各次会议,以及工作队和评估专家组会议。多学科专家小组、主席团和秘书处(包括其技术支持小组)将提供有关编制平台交付品的行政和业务方面的信息,支持审查小组工作。审查小组将编制一份报告提交全体会议。
进行审查的问卷草案
本问卷已提交全体会议批准,将作为内部和外部审查的基础。问卷中的问题是按照上文附件第二节第3(a)至3(f)段所列的待审查的六个领域(第一节至第六节)排列的,与审查的目标和预期产出有关。
答卷者将被要求将自己归为某一预先界定的特定类别(如政府、非政府组织、多边环境协定、联合国机构、参与生物多样性平台的科学家、不参与生物多样性平台的科学家、多学科专家小组或主席团成员、工作队成员等),从而使答复可按照利益攸关方的不同类别予以分析。
每个问题将包括以下子问题,以便从答卷者处得到更多建议:“存在哪些弱点或差距?如何改善这一情况?”
第一节:生物多样性平台职能的履行情况如何?
问题1:接收请求并为其列出先后次序的流程是否令人满意?
征集请求和生物多样性平台秘书处提议的响应征集请求的机制是否足够明确高效? 您是否在响应征集请求前举行过内部协商? 您对于多学科专家小组处理请求并向全体会议提交列出先后次序的清单的方式是否满意? 您认为该工作方案为响应请求而列出交付品清单是否满足利益攸关方的需要且与政策相关?问题2: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对关于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及其支持科学政策对接的相互关联的知识进行了定期和及时的评估?
生物多样性平台评估是否以确保正当性、关联性和公信力的方式推动了科学政策之间的对接? 评估范围界定流程是否运作良好? 作者(共同主席、协调主笔、主笔、编审)的提名和甄选流程是否运作良好? 同行评议机制是否正常运作?(各国政府和专家们是否提供了足够的投入和评论意见?) 生物多样性平台评估是否恰当地确定了置信区间? 决策者概要是否以适当的风格撰写,没有过多技术词汇,便于各类受众和利益攸关方理解? 决策者概要是否在不规定政策的情况下涉及政策相关问题? 决策者概要的长度是否适当? 评估是否纳入了所有相关数据和知识? 评估是否涉及了政策需求,尤其是在区域和次区域层面? 评估是否均衡涉及了陆地、海洋和内陆水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及其相互作用? 评估是否恰当应用了国家、次区域和区域层面的评估和知识? 评估是否认可、尊重、充分涉及并纳入土著和地方知识? 评估迄今是否为政策制定产出了适当的备选方案? 授粉评估是否符合生物多样性平台交付成果的预期标准? 情景设想评估是否符合生物多样性平台交付成果的预期标准?问题3: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查明并提供了(尤其是从评估中得出的)政策相关工具和方法,以便为政策制定提供支持?
评估迄今是否形成了适当的政策相关工具和方法? 除评估外,交付品是否适当查明并提供了政策相关工具和方法? 考虑到政策支持工具目录正处于初步编制阶段,该目录是否用户友好、结构合理,能够为政策制定提供支持? 是否存在任何其他方法和手段进一步强化生物多样性平台为实现这一职能所开展的工作?问题4: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适当履行了其能力建设职能?
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利用通过推动财政和实物捐赠获得的资源,满足了全体会议确认的优先能力建设需求? 能力建设论坛迄今成效如何,如何进一步强化? 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有效发展了实施其工作方案所需的能力? 试行的研究金方案是否运作良好?提名和甄选流程是否运作良好? 基于现有指导材料的试行培训活动是否有效地支持工作方案的实施? 进一步推动和利用能力建设供资还需要其他哪些途径?问题5: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恰当履行了其知识和数据职能?
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采用清晰、透明且科学可信的流程来交换、分享和使用来自所有相关来源(包括未经同行评议的文献)的数据、信息和技术? 用于可持续管理评估所用数据和信息的流程是否充分? 用于查明政策相关知识缺口以及促进、重点发展和推动新知识生成的流程是否充分?第二节:生物多样性平台的运作原则是否付诸实施?
问题6: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与现有举措进行了充分协作?
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与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方面的现有举措(包括多边环境协定、联合国机构以及科学家和知识持有者网络)进行了充分协作?
问题7: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充分纳入了土著和地方知识?
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在其工作中认可、尊重并充分涉及土著和地方知识? 鉴于生物多样性平台在土著和地方知识方面开展的工作尚处于试行阶段,在生物多样性平台活动中结合土著和地方知识的流程是否恰当?问题8:生物多样性平台工作在地域、学科和性别平衡方面是否适当?
生物多样性平台的结构和工作是否实现了适当的区域代表性和参与程度? 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在其所有活动中均采取了纳入所有相关学科(包括社会和自然科学)的适当跨学科和多学科方法? 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在其工作各相关方面实现了适当的性别平衡?问题9: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交付了与政策相关的成果?
生物多样性平台已完成的评估是否具有政策相关性? 授粉评估是否具有充分的政策相关性? 情景评估是否为生物多样性平台其他评估提供了有用指导,并除此之外,是否还为希望利用情景和模型为有关地方至全球尺度的决策提供信息的广大科学界、供资机构、政策支持从业人员以及政策制定者提供了有用指导? 生物多样性平台其他交付品和产品是否具有政策相关性? 生物多样性平台流程是否为实现交付品的政策相关性提供了支持? 范围界定进程是否有利于编制与政策相关的交付品? 专家小组的人员构成是否有利于编制与政策相关的交付品?第三节:交付品制定程序是否有效?
问题10:生物多样性平台交流工作是否充分?
生物多样性平台的交流和外联工作是否令人满意?
问题11: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遵守其议事规则?
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遵守规则和程序,包括利益冲突方面的规则和程序?
问题12:生物多样性平台是否发展了适当的伙伴关系?
是否为开展生物多样性平台活动制定了伙伴关系安排,此类安排是否得到适当实施?
第四节:机制安排(全体会议、主席团、多学科专家小组和秘书处)是否有效?
问题13:全体会议履职情况如何?
提交全体会议的文件是否有助其有效发挥作用? 全体会议的决策是否有利于秘书处、主席团和多学科专家小组有效实施? 全体会议届会是否得到有效组织及召开? 全体会议是否获得关于生物多样性平台与其他相关机构相互协调的适当建议?问题14:主席团履职情况如何?
生物多样性平台成员和各区域组是否获得各自主席团成员的适当支持? 主席团是否有效跟进全体会议决定中对其提出的要求? 主席团是否在主持和促进工作队和专家组工作方面有效发挥作用? 主席团是否适当履行以下行政职能: 监督交流和外联活动? 审查全体会议决定的实施进展? 监测秘书处的绩效? 组织并召开全体会议届会? 审查平台议事规则的遵守情况? 审查资源管理和财政规则遵守情况? 就生物多样性平台与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协调向全体会议提出了适当建议? 寻找捐助方并制定伙伴关系安排?问题15:多学科专家小组履职情况如何?
专家小组是否在生物多样性平台工作方案的科学和技术方面向全体会议提出适当建议? 专家小组是否有效跟进全体会议决定中对其提出的要求? 专家小组是否在主持和促进工作队和专家组工作方面有效发挥作用? 专家小组是否就技术和科学交流事项提供适当建议和援助? 同行审查流程是否得到适当管理,能否确保生物多样性平台在流程各阶段交付的所有产品都具有最高程度的科学质量、独立性和可信度? 考虑到需要不同学科和不同类型的知识、性别平衡、以及发展中国家专家的有效贡献和参与,科学界及其他知识持有者是否适当参与生物多样性平台工作方案? 生物多样性平台下设各机构之间是否具备充分的科学和技术协调?问题16:秘书处履职情况如何?
文件是否高质量且及时交付? 是否妥善组织历届全体会议、多学科专家小组及主席团会议以及其他技术会议? 秘书处是否有效跟进全体会议决定中对其提出的要求? 秘书处是否根据全体会议各项决定为交付工作方案提供充分支持? 考虑到实施工作方案的职责及面临的挑战,秘书处(及其技术支持小组)的规模、人员构成和机构设置是否合理? 技术支持小组系统是否运作良好? 生物多样性平台各机构之间是否进行良好的互动?第五节:工作队和专家组的成效
问题17:工作队和专家组在履行全体会议授权的职权范围方面情况如何?
工作队和专家组在以下领域取得的成效: 土著和地方知识、能力建设、数据与知识、价值、情景与模型、政策支持工具。 工作队和专家组之间是否进行适当互动?第六节:预算管理和财政规则的成效
问题18:资金资源管理的有效程度,是否遵守财政规则,是否满足向捐助方及全体会议汇报的要求?
财政资源是否得到适当管理,财政规则是否得到遵守? 提交全体会议的预算文件是否充分? 是否寻找到适当的捐助方? 供资方面:存在哪些激励措施和障碍?可开展哪些工作来改善供资和利用情况? 在实物捐助方面:平台是否有效筹集并利用潜在的实物捐助?存在哪些激励措施和障碍?可开展哪些工作来改善实物支助的提供和利用情况? 在第三方参与方面:平台是否有效激发并利用促进及推动战略伙伴等第三方开展活动并产生影响的潜力?在第三方开展活动并产生影响方面存在哪些激励措施和障碍?可开展哪些工作来通过战略伙伴等第三方促进及推动开展活动并扩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