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国家南繁规划落实推进会的预备通知
农办种〔2017〕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2015—2025年)》(以下简称《南繁规划》),推进南繁基地建设,经研究,拟近期召开国家南繁规划落实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通报《南繁规划》落实最新进展情况,汇报交流规划落实经验和做法,部署下一步规划落实工作。
二、时间地点
会议拟于2017年6月初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会期1天。
三、参加人员
(一)南繁规划落实协调组成员。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在现代种业发展协调组下设立国家南繁规划落实协调组,成员由各省(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部门的相关司局负责同志组成。请各省(区、市)农业厅(委、局)协调邀请分管副秘书长参加国家南繁规划落实协调组和南繁规划落实推进会。
(二)省级南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省(区、市)南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其办公室主任,各省(区、市)农业厅 (委、局)和种子管理机构负责人。
(三)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农业部相关司局、海南省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三亚、乐东、陵水三市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其南繁局负责人。
四、有关事宜
(一)请各相关省(区、市)抓紧填报国家南繁规划落实协调组成员(附件1)和省级南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附件2),于5月25日前反馈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二)请各相关省(区、市)认真总结南繁基地建设进展和经验,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加快南繁基地建设的可行方案和针对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不超2500字),于5月25日前报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三)请北京、上海、湖南、江西等4省(市)汇报南繁规划落实情况,做好典型交流准备,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请三亚、乐东、陵水三市县政府及海南农垦总局汇报南繁规划落实进展情况,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请于5月25日前将典型发言材料报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四)上述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文档。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由国家南繁办另行正式通知。
联系方式:
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周海波张林
电话:0898—88650758,88696755
传真:0898—88296311
邮箱:nfgljbgs@126.com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董欣楠何庆学
电话:010—59193238,59193237
附件: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