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真抓实干显成效
发表日期:2017-05-15 09:34PM 阅览次数:
按照实施办法相关程序,科技部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了研究,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区域平衡,体现发展特色等因素,最终确定浙江、湖南、广东、陕西、甘肃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激励对象,并在国办发〔2017〕34号文件中通报表扬。
浙江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围绕创新平台搭建、创新主体培育、创新环境营造、创新人才引育、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打出了以创新引领的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科技支撑引领新常态的核心作用明显增强。目前,浙江省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5位,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居第6位,企业创新能力居第2位,知识产权和专利综合实力均居第4位,被列为全国首批创新型试点省份、首个全省域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全社会R&D经费支出1130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43%。
湖南省自“十二五”以来,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国家自创区建设、夯实科技基础设施、军民融合协同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积极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2015年,湖南省区域创新综合能力排名上升到第11位,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为54.29%,增幅位居全国首位;全省专利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十强,科技创新实力进入全国前列。多项重大创新成果领跑世界,高新技术产业逆势增长,“自主创新长株潭现象”全国瞩目。
广东省持续优化全省创新创业生态,重点围绕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抓好科技创新工作,努力打造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全省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排名连续9年位居全国第二,全省研发(R&D)投入占GDP比重提高到2.58%;发明专利申请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均超过50%;关键核心技术不断获得突破,技术自给率达71%;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超过5.3万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39%。初步构建起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正加速形成。
陕西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追赶超越、走在前列的目标,全力建设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区、创新型省份、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逐渐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创新体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2015年陕西综合科技进步指数达到62.97,科技进步贡献率56.77%。2016年获国家科学技术奖31项,位居全国第4,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达802.74亿元,位居全国第4。2016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持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25%。
甘肃省自“十二五”以来,科技创新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以建设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大力推进科技改革,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甘肃省科技综合进步水平从“十一五”末的22位上升到全国第18位,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1.3%,44项重大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全社会R&D经费投入从2011年的48.53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82.72亿元,年均增长16.46%。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1年的0.61件增长到2016年的1.93件,年均增幅37.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国家大学科技园从2015年的8家增长到2016年的57家,增长达612%。
下一步,科技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办发〔2017〕34号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文件的激励措施,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努力促进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