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农机公安联合拉开上道路拖拉机专项整治序幕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农机局、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上道路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列为整治对象,重点整治变型拖拉机。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份为调查摸底阶段,摸清全市上道路拖拉机牌证管理情况,重点摸清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注销和报废等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部变型拖拉机信息库,摸清报废变型拖拉机使用和拖拉机无牌无证、脱检脱保情况;5—7月份为集中整治阶段,集中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无证驾驶、准驾不符、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8—9月份为总结提高阶段,认真分析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
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有4个方面:
1、全面调查摸底,共享信息。对辖区内上道路拖拉机牌照及驾驶人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摸排,将农业部变型拖拉机信息库与江苏省监理信息系统中的变型拖拉机数据进行比对,查缺补漏,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全面摸清拖拉机无牌无证、跨区发牌和异地运营等具体情况,摸清公告注销变型拖拉机未报废及继续从事运输情况,主动加强沟通,实现地区之间、农机部门与公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
2、严格变拖管理,限期淘汰。农机部门切实加强在册、在用变型拖拉机管理,按照“一年双检”要求从严做好年度检验和安全检查,实行社会化安全性能检测,违法记分行为和事故处理要“清零”后方能参加定期检验;参检变型拖拉机要“台台上线检测、台台人机证三见面”,对安全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要严格执法,坚决不予通过检验;严格坚守变型拖拉机的淘汰期限,按照扬州市农机局、公安局、安监局扬农机〔2013〕24号文件要求,宣传动员和强制报废相结合,限期淘汰现有的变型拖拉机,确保2018年底前全市登记的变型拖拉机全部退出运输市场。
3、集中开展整治,打非治违。在摸清底数和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建立农机部门、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5-7月份每个县(市、区)集中对上道路拖拉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少于10天,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发现假牌、套牌或没有正当来源等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坚决予以收缴并依法扣车、处罚;发现已注销但仍未报废、继续从事运输的,坚决依法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依法处以罚款并吊销拖拉机驾驶证。
4、加强宣传,杜绝载人。针对扬州市举办园博会、打造生态走廊等活动的开展,以及城市建设对园艺、花木需求逐年递增,园艺工人、花木匠乘坐拖拉机上工现象增多,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以上事故的危险性有所上升的情况,该市公安部门将加大对上道路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的检查、打击力度,农机部门将深入园艺建设工地和花木种植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发放主体责任告知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从源头杜绝上道路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