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治“一品多名”,29种作物品种登记才能卖(2017-5-4 10:06:53)



以色列(928)金霸王番茄品种又叫金刚番茄,翡翠甘蓝又叫碧绿……多年来,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不规范,“一品多名”、“一名多品”普遍,套牌让侵权者有了可乘之机,也让农户选择时无所适从。
近日,农业部发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下称《办法》),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在登记之后才可以推广、销售。目前,共有29种作物列入第一批目录,包括农业部和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按照原《种子法》确定的22种审定农作物和当前生产上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的7种农作物。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李立秋表示,这将对规范登记目录内的农作物品种管理、打击套牌侵权、实行“一品一名”等起积极作用。
给品种一个“身份证”
品种登记,是指对具备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要求的植物品种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的制度。“通过登记制给每一个品种建立唯一的身份档案,相当于公民ID。”中国农科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宋敏认为,这将大大降低品种信息的不对称性,有利于政府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
与主要农作物品种上市必须迈过审定门槛不同,多年来,我国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不审定,也不登记,品种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一品多名”、“一名多品”现象普遍,制假售假者很容易浑水摸鱼。
主要几类蔬菜作物中,品种不乏大单品,只是被乱象掩盖。目前,番茄市场品种基本上都是抗TY病毒品种。据资深种业人武振兵介绍,目前市场上性状相似的番茄品种,绝大多数都源于同一品种,“谁卖得好就抄谁。”记者发现,不单是番茄,整个蔬菜行业都存在类似情况。例如,“金中玉”是目前甜玉米中较火的一个品种。湖北省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邵仁透露,市面上许多有着不同名称的甜玉米实际就是“金中玉”,只是被换了个名字在市场销售。《办法》实施后,蔬菜品种进入“一品一名”时代,意味着这些金中玉类型的种子都只能以“金中玉”的名称销售,“被埋没”的销量将会得以体现。
“‘德瑞特223’是国内市场上第一个油亮型黄瓜品种,上市后很受欢迎,结果没两年就出现了盗版品种。”隆平高科蔬菜事业部总经理、天津德瑞特公司董事长马德华说,盗版品种出现后,品种寿命缩短,本来一个品种寿命有8-10年,企业能赚1000万元,但在“盗版”品种的冲击下,3-5年就得淘汰。
据了解,德瑞特每年用于黄瓜常规育种的科研投入在800万元左右,平均能推出2-3个新品种,盈利空间小,这直接导致蔬菜种企拿不出更多资金投入研发,更难以做大做强。马德华认为,蔬菜种业对资本的吸引力下降,比如丰乐种业等一些原先从事蔬菜种业的种企转战大田作物。
“非主要农作物侵权现象很严重,不管不行。”李立秋打了个形象的比喻,“品种登记的目的是给品种发个身份证,逐渐减少‘一品多名’现象,规范市场和保护品种权。”
柑橘作为我国南方重要的经济作物,此次也被列入到登记目录当中。“伪劣品种苗木流入市场会给农民造成损失,而一旦遇到大范围的病害,种质资源也需要得到特别保护,登记制度为柑橘产业的发展上了‘保险’。”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柑橘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邓秀新认为,对柑橘品种施行登记管理,有利于规范苗木市场,解决品种名称混乱和病害传播问题。
违反规定最高罚20万
在登记品种监管方面,《办法》规定,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以及对已撤销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依据《种子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规定,申请者在申请品种登记过程中有欺骗、贿赂等不正当行为的,三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过去经济作物不审定,一些育种者育出新品种却不愿拿出来,怕品种流失。《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产权保护和新品种推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经济作物处处长李莉表示。《办法》颁布实施,既是贯彻《种子法》的客观要求,也是农业进入新阶段对种业工作的新要求。通过品种的登记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一品多名”、“一名多品”等。
农民作为种子的使用者,将直接受益。通过品种登记,公开发布登记品种的信息,统一保存品种标准种子样品,登记品种接受全社会监督,建立种业信用体系和可追溯体系,这将有利于农民明确知道购买的品种名称、查询真实的特征特性,一旦出现种子质量纠纷,方便鉴定维权。
品种登记不是“小审定”
同时,新规的实施有利于新品种的保护与推广。“《办法》明确规定,两个以上申请者同时就同一个品种申请品种登记的,优先受理该品种育种者的申请。”李莉表示。杂交谷育种家、河北省张家口市农业科学院总农艺师赵治海认为,“现在不管这个品种在测试时的表现如何,只要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标明优缺点就可以销售了,品种好不好由市场、农民说了算,真正将品种好坏的评判权交给市场。”
区别于现有的品种审定制度,品种登记更注重申请者自负其责。“登记不是‘小审定’,主要是确定品种的唯一身份。”李立秋说到。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处处长马志强也表示,申请者只需要自行开展品种测试和试验,自行确定种植区域,就可以登记,在适宜地区推广种植。
需要审定的主要农作物为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这些品种必须先审定后推广。登记与审定品种不同之处有三个方面。
一是试验主体不同,品种登记试验主体是申请者,即试验由申请者自行组织,品种审定试验主体是政府或法律法规授权主体,即品种试验主要由国家统一组织或国家授权有资质单位组织,或者《种子法》授权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组织。
二是申请条件不同,品种登记侧重品种的“身份”管理,品种只要符合DUS基本条件,经过试验确定了品种的特征特性和适宜推广范围,且不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即可登记;品种审定有准入门槛限制,品种经过试验测试达到审定标准才能通过审定。
三是法律约束程度不同,应当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未经登记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不得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品种审定为强制行为,应当审定未经审定通过的品种,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

南方农村报记者李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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