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黄卫副部长率督查组赴深圳督查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情况
2017年5月2日,科技部黄卫副部长率督查组赴深圳督查《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落实情况。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叶玉江司长、广东省科技厅刘炜副厅长、深圳市人民政府吴以环副市长、深圳大学徐晨副校长及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督查工作。
黄卫副部长和督查组一行听取了广东省科技厅、深圳市科创委和深圳大学关于落实《意见》的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做法、开放成效及有关意见建议;督查组赴深圳大学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公共技术平台控制中心、质谱中心进行了实地督查,并与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进行了座谈交流。
科技部黄卫副部长
黄卫副部长对广东省、深圳市和深圳大学在落实《意见》过程中开展的政策制度制定、管理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激励机制探索、开放共享做法和对外服务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科技管理部门和科研单位要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充分认识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意义,以改革创新为使命深入推动开放共享;他强调,国家财政经费投入购置的科研设施和仪器是公共资源,要向全社会开放共享,提高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其自身价值和社会效益;广东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众多,要积极面向他们开放科研仪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叶玉江司长
叶玉江司长主持了督查工作会议,他介绍了督查工作的背景和要求,并希望广东省、深圳市和深圳大学围绕总结经验成效、深入挖掘制约开放共享的障碍问题、大胆探索实验技术支撑人员的激励机制、创新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方式等方面继续深入开展工作。
广东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省属各仪器管理单位均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报送至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3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施有3700多台(套),原值超过31亿元。广东积极探索市场化服务方式,如金域医学检测采用外包检测仪器共享服务模式为社会提供服务,有4家企业的非财政购置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自愿申报纳入开放共享范围,推动公益和商业服务平衡发展。广东积极推动开放共享来支持创新创业,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把3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也纳入开放范围。
深圳市印发实施了《深圳市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由市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试行)》,2016年共向3200多家中小微企业发放创新券超过1.6亿元。深圳市305家管理单位的8261台套仪器加入共享平台,仪器原值超过34亿元。
深圳大学制定了关于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管理制度,规定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开放共享。建立了卓有成效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对开放共享突出的院系和机组给予奖励。出台了极有吸引力的实验技术支撑人员薪酬待遇,高级技术岗位年薪最高达45万元,中级的最高32万元。创新开放共享机制,推动8个学院建设了院级共享平台,把分散在各课题组管理的仪器集中在学院统一管理和开放共享,大大提高了仪器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