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创新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省科技开发中心副主任陈志强对“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融资条件”十分关注,他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中小企业中的优秀代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创新带动就业、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在近年发展中出现了研发投入、盈利能力和创业资本弱化的趋势,尤为突出的是融资困难,影响了创新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因此,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将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更好地结合起来,特别是围绕创新型企业、高技术企业和创投企业、创投项目等较为独特的发展周期和需求特点,加强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的结合。

首先,要强化财政政策对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支持,注重运用财政杠杆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快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与机制,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创业投资引导、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费和担保费专项补贴等方式,引导和带动金融机构资金和社会资金参与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二要增加科技创新信贷支持,推动商业银行在全省各地建立一批科技支行(或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三要发展壮大创业投资体系。风险投资和新型资本市场独特的资本性融资,既可以满足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需求,又可以达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目标。要推进股权、技术产权交易所建设,创新科技保险产品,逐步建立一批集评估、咨询、法律、财务、融资、担保、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各类中介组织在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积极作用。(记者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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