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批复县、区2017年农机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皖农机计财〔2015〕39号?、《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7〕31号)规定的要求,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农机局、财政局就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政策实施方案联合下发批复。

批复原则同意各县区按照围绕绿色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县(区)实际,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围绕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确定补贴范围,在去年敞开补贴的基础上,增加了敞开补贴机具品目,合理安排补贴资金比例,优先满足敞开补贴机具,依次保障其它重点机具的补贴需求,补贴程序公开透明,补贴额严格按照《安徽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调整板)规定执行。

批复要求县区抓紧组织实施,及时将购机补贴相关政策以公告、电视、广播、网络等形式向农民广泛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实施方案、咨询电话、补贴程序、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以及资金使用进度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要求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农机、财政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对补贴申请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将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做到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原则上,每月要进行1次资金结算兑付工作。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