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种子站开展种子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

2017年春季市种子管理站分别对闽清、闽侯、连江、罗源和台江区的农作物种子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8家水稻种子经营主体、3家蔬菜种子经营主体,扦取样品20份,其中水稻种子样品14份、蔬菜种子样品6份。

本次监督抽查严格按照《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榕农 [2017] 7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春季农业生产实际用种情况进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福州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扦取的20份种子样品进行水分、净度、发芽率三项指标检验,20份种子样品检测结果全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或产品质量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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