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培育一批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需具备7个条件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张怀琛 通讯员肖娜)为培育农业科技创新主体、激发农业企业创新活力、加快推进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近日,河北省科技厅发布《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指引》,以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在现代农业产业领域内,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从事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具有持续开展农业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且技术创新与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对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水平和规模,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小企业。其所属行业包括农产品精深加工、新型肥药、农资农机制造、农业信息装备、农业资源开发、种子种苗以及高效种植养殖、农业科技服务等。
根据规定,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在河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注册后经营年限在2年以上(含2年);主要产品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含量在河北省处于领先地位;具有稳定的科技创新团队,其中专门从事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的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以上;设有专门研发机构;年研发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具有很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据介绍,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实行备案制,企业提出申请后由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报送市科技管理部门;市科技管理部门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河北省科技厅备案为省级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已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涉农企业,按照申报程序和要求填报申报书,经河北省科技厅审核后可直接备案为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可享受省、市、县出台的有关科技小巨人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如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可采取后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其进行重点支持等。此外,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农业科技奖励性后补助专项等省级农业科技计划,也将优先支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