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季度总结及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农种发〔2016〕2号)印发以来,各省(区、市)、各改革试点单位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按照“一季度一调度”工作要求,请及时报送2017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季度总结。认真总结本省(区、市)、本单位2017年第一季度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进展情况,仔细梳理各项工作的推进进展、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二、典型案例。重点在促进种业人才发展、加速成果转化、强化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破解科研生产“两张皮”问题等方面,筛选梳理具有突破性、示范性和创新性的改革试点案例,进行重点督导推进,力争年内取得实效。北京、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等10个重点省份和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3家中央级科研单位,应当报送1项或2项重点推进的典型案例;其他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则上至少报送1项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主要内容包括:改革主题、改革背景、思路目标、主要做法、进展情况、经验成效及下一步计划等内容,字数不少于1000字。

三、有关要求。请各省(区、市)、中央级改革试点单位,于5月5日前将季度总结及典型案例报送至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并发送电子文档。

联 系 人:杨楠 何庆学

联系电话:010—59193236 59193237

电子邮箱:zzjzyfzc@agri.gov.cn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2017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