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8%以上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方案明确了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方案提出,自2017年开始,在全疆开展农业用地、土壤环境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的全区土壤状况详查工作,于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并建立自治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一次。

同时,在全疆范围内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统一规划、整合优化自治区环保、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于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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