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冀州区顺利完成2017年国二机具录入
发表日期:2017-04-21 09:48PM 阅览次数:
河北衡水市冀州区农业机械化管理站按照要求,对2016年河北省农机销售并在2016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销售且未补贴的机具,按照“国Ⅱ”柴油机农机产品办理补贴事项。购机者按照报名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产品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村委会证明、一卡通帐号,在农业机械化管理站办理手续。为减少农民跑办次数,提高工作效率,采取“一站式”服务,并及时解答农户疑难问题。经过十余天的时间,工作人员完成起草方案、印发公告、电台飞播宣传、核实机具、录入系统等工作,共录入大型及中型拖拉机388台,使用补贴资金620.36万元,剩余资金279.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