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人大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


为宣传、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4月11日,乐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柳英及部分人大常委、代表深入乡镇种子经销店及保障性苗圃基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成员通过“一看、二听、三座谈”的形式深入礼林育苗基地和部分乡镇种子经销店进行调研,听取农民、基层干部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检查了在贯彻实施《种子法》过程中,行政许可行为是否规范,市场供种数量、种子质量、品种安全、市场监管是否到位及财政投入是否有保障等方面情况。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林业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情况汇报,与部分种子经销户及育苗代表进行了座谈。

朱柳英在会上就贯彻落实《种子法》提出相关要求,她强调,《种子法》的贯彻实施是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良种有效供应、种业健康发展和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惠民之举,要进一步加大对《种子法》的学习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种”氛围;要拓宽宣传普及面,提高农民维权意识;要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规范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要优先保障种子执法经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要落实相关政策,创新工作方法,促进全市种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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