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中央建议国家要科学处置城镇污水污泥
当前,我国污水污泥处理处置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农工党中央建议环保部、水利部、住建部、农业部要科学处置城镇污水污泥,加快关键共性技术和装备攻关;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路线;做好政策、管理跟进,打通污泥产业链等。
农工党中央认为,我国污水污泥处理处置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污泥产量大、无害化处置率低、资源化水平不高。《“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在“十二五”末期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其他设市城市达到70%,但是目前完成情况不容乐观。与此同时,污泥处理处置全成本区间在150-500元/吨,平均成本在270元/吨,折合到污水处理费中约合0.2元/吨,由于投资大、回收期长,民间资本介入污泥处理处置的意愿较低。目前,我国污泥采用无害化、稳定化和土地利用的比例约为10%,采用干化焚烧及建材利用的比例约为15%,未经任何稳定化或无害化处理(简易填埋和随意堆弃)的比例则达75%,这导致污泥中的有机质、养分等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资源化水平偏低。
二、关键共性技术及装备需突破,产业链集成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污水厂通常具备浓缩、脱水等通用技术环节,而对稳定化、无害化的重视不足,缺乏针对我国低有机质污泥的有效技术,传统污泥预处理技术、高效清洁好氧发酵技术、高效厌氧消化技术、污泥协同处置二次污染物控制技术等亦需提升。污泥处理的大型装备研究不足,设备稳定性差、故障率高,成熟的、适合大规模推广的成套技术设备不多。
三、部门协同处置困难,配套政策亟需完善
污泥处理处置的环节涉及到水利、住建、环保、农业和林业等多个部门,由于政出多门,污泥处理处置实践中的一些技术落地困难。例如,在污泥农用方面,国家住建部门在污泥处置上鼓励土地利用,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严禁将污泥直接用作肥料,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农业部门不让污泥进土地,导致污泥在处理后能否农用仍处于模糊状态。此外,在污泥和餐厨垃圾协同进行厌氧处理等方面也存在类似难题。
四、现有污泥处置方式环境问题突出,项目运营存在“邻避效应”
我国污泥处置主要包括填埋、土地利用和焚烧等方式:填埋存在的问题是国家现有填埋场已基本满负荷运行,由于臭气、占地等问题寻找新址困难;土地利用存在泥质达标问题,例如重金属、生物毒性物质风险等;焚烧存在投资、运营成本高,焚烧尾气排放等问题。这些突出的环境问题使城镇居民对污泥处置心存疑虑,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建设运营受到“邻避效应”影响。
为此,农工党中央建议,我国城镇污泥处置应从如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快关键共性技术和装备攻关
绿色、循环、低碳是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发展方向。一方面应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分析检测单位和地方标准化管理部门,确定污泥使用地方标准,进行科学分类,划分危害物含量、种类指标,确定管理和利用方向,实现“毒泥消减,渣泥利用,好泥肥田”等合理利用。另外,在吸收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和装备的同时,要针对我国污泥产量大、含砂高、有机质低的特征,加快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促进成套装备及全产业链的优化集成应用。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路线
我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已开展四十多年,一些问题业已存续多年,污泥处理处置难以一蹴而就。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而“十二五”期间这个比例仅为50%左右,实现压力很大。因此,各地在制定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时既要有前瞻性,又要确保规划的切实可行;在确定污泥处理处置路线时,要避免单一,以防被动,例如对于泥质好的地方,污泥可优先土地利用,对于泥质差且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方,污泥可优先焚烧。
三、做好政策、管理跟进,打通污泥产业链
建议政府通过制定标准、提高污水处理费、实施财政补贴、加大沼气发电的税收优惠等奖罚分明的措施,促进污泥处理处置走上良性循环之路。污泥问题涉及水利、住建、环保、农业和林业等多个部门,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政府间应加强协调,打破条块分割,实现污泥处理处置1+1>2的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依托科学研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污泥利用研究,确定不同种类污泥的堆置技术规程、填埋技术规程以及利用方向,提高污泥技术附加值,促进更多的企业开发污泥利用产业,打通污泥产业链。
四、积极应对“邻避效应”
对于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上存在的“邻避效应”,首先政府部门要建立邻避项目的科学合理选址机制,其次坚持信息透明化,消除信息不对称,构建公平、互惠、可持续的复合型补偿机制,完善政府与社会的共同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