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泾川县严格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和种子销售台账管理

最近,泾川县种子管理站接甘肃省种子管理局(2017)12号通知,站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并且按照通知精神,组织种子市场管理人员,到各乡(镇)种子经营门店,逐门店进行通知精神宣传,并且强调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和种子销售台账是《种子法》的规定,检查种子经营门店的种子经营台账是否建立,同时要求各种子门店对发放的台账进行及时记载,销售种子时给购买种子者开具由种子管理站监制的统一种子销售发票,以便保护种子经营者和购买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此项检查,使种子经营者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重要性,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种子市场。(朱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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