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加强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

陕西省农业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切实做好2017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促进农业转基因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要全面加强试验环节属地监管,全面加强对南繁基地的监管,严查私自开展转基因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对违规试验和育繁种材料坚决铲除。申请品种审定的单位要对参加区域试验的品种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试验组织单位要进行复检,发现非法含有转基因成分的立即终止试验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把辖区内种子企业的制种田作为重点,查早查小。结合春秋冬三季的种子质量抽查活动,组织对转基因成分抽检,严防转基因种子冒充非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要严查国内进口商和加工企业的安全控制措施、档案记录和标识管理,确保进口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推动境外贸易商、国内进口商、国内加工企业监管工作一体化。

《通知》指出,对违法开展田间试验和品种选育的研发者,责令停止试验,停止安全评价申请资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停止科研项目。对以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申请试验审定的,立即停止试验,并停止相关申请者参试资格。对违法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者,停止其生产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违规进口加工转基因生物的进口和加工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进口,停止加工资格,并给予行政处罚。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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