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东北粳稻玉米中央财政每吨补贴140元

为调动粮食企业入市收购的积极性,有效缓解农民"卖粮难"问题,财政部近日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通知,对采购东北地区2013年产粳稻、玉米实施费用补贴政策。

通知规定,东北三省之外的其他28个省份到黑龙江、吉林和辽宁采购粳稻,以及南方饲料消费省份到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采购玉米,运回本省销售、加工或转为储备的,财政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市斤7分钱。补贴对象包括各省骨干粮食企业,以及中粮、中纺和中储粮等中央企业集团。

据了解,泉州作为主要的粮食销区,每年都需要通过九省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等交易平台,从东北三省调入大批量的稻米及玉米。国家财政每吨补贴140元,这对本地深受东南亚低价大米进境冲击的粮食企业而言,是个重要的利好消息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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