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能源应加快供给侧改革
农业和农村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及今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通过改革将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生物质能源在农村能源结构中的主导作用将会得以体现。这场改革将推动一二三产业的联动发展,在低碳、绿色、循环发展上培育经济新业态、催生新动能,引发农村能源从生产到消费领域的一场革命。
一、农作物秸秆及林业剩余物的供给失衡。我国是农业大国,每年产生的农作物秸秆及谷壳约达9亿多吨,其综合利用主要包括“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产业,其中肥料化(含秸秆还田)、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年利用量约6亿吨,其余约3亿吨秸秆唯有通过能源化实现有效利用。当前,种种原因导致我国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过慢,没有真正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与使命。农作物秸秆大量过剩,农民季节性焚烧带来严重环境污染。强力推行农作物秸秆禁烧令,却转而导致秸秆过量还田,农业生产成本增加,粮食减产,农民负担加重。在我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问题上,矛盾已十分突出。此外,我国每年产生林业剩余物约3.5亿吨,人与畜禽粪便约30亿吨,未得到全面有效利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城镇化及美丽乡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农村能源消费中绿色能源商品刚性需求不断增长,需求市场动力越来越强。唯有加快农业和农村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破解当前的供给失衡难题。
二、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是重要抓手。我国生物质能源产业与发达国家,或与国内其他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等相比,差距悬殊。在北欧国家,生物质能源在民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达60%—80%,而我国不到10%;风能、太阳能在我国已出现投资严重过剩,而生物质能源投资严重不足。
我国生物质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每年产生农作物秸秆及林业剩余物总量约12.5亿吨,此外还有约40亿亩宜林地和超过10亿亩低产林可作为种植能源林基地进行开发。通过农业秸秆及林业剩余物原料供应纽带,生物质能源产业还可天然对接精准扶贫。生物质能源可生产出高清洁、高稳定性的电能、热能、燃气、燃油、冷源等五种能源商品,可满足农村能源消费市场需求,改变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同时该产业可带动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显著,是实现农业和农村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
三、发展专业合作社,建设原料收储运体系。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必须建设完善的原料收储运体系。应通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农作物秸秆及林业剩余物收储运体系建设纳入农林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市场机制”原则进行科学规划,制定相应的金融、财税、科技、环保、土地、精准扶贫等系列优惠政策,并通过立法及强有力措施保障实施;坚持走“机械化、电气化、标准化、信息化”道路,不仅将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降低原料获取成本,提升终端商品市场竞争力;而且有利于保障农作物秸秆及林业剩余物收集、加工、储存的安全性、稳定性与产品质量可靠性,满足能源生产企业对原料质量及数量要求。
发展专业合作社组织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专业合作社是经营管理原料收储运体系的主体,是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桥梁与纽带,地方党委和政府应肩负起大力发展共享经济的专业合作社的责任并纳入政绩考核范围。
专业合作社实行成员出入社自愿原则,理事长由合作社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合作社将吸纳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入社,通过能人带动,使其实现劳动致富。
四、促进生物质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我国农村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在于打破垄断,通过制定积极产业政策及立法确保实现生物质能源商品市场准入,实施非粮生物质燃油、燃气商品刚性市场配额措施,建立公平市场,变革能源管理体制机制,释放增量与存量市场空间,为创新提供机会。生物质能源适宜于建设分布式、分散式生产与运行管理体系,以社区为单元的微型能源供给模式将是未来发展趋势。我国农村将以生物质能源为主体完成“自主、安全、稳定”体系建设,降低能源对外依存度,化解能源安全风险。
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将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助力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改变欠发达地区农民“土灶炒菜做饭”等原始生物质能源使用方式,让广大农民全面享受现代绿色能源商品为生活带来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