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玉米品种审定标准征求…
1 基本条件
1.1 抗病性:鉴定病害6种,即小斑病、茎腐病、穗腐病、弯孢叶斑病、瘤黑粉病、南方锈病。小斑病、茎腐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人工接种鉴定未达到高感。
(鲜食玉米鉴定病害增加矮花叶病、大斑病)
1.2 生育期:每年区域试验生育期平均比对照品种长≤1.0天。
1.3 抗倒性: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2.0%,且倒伏倒折率之和≥15.0%的试验点比例≤25%。
1.4 品质:容重≥710g/l,粗淀粉≥69.0%,粗蛋白≥8.0%,粗脂肪≥3.0%。
1.5 专家田间鉴评:没有严重缺陷。
1.6 真实性:DNA、DUS测定与已知品种有明显差异,同名品种年际间一致。
1.7 产量: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产量(公斤/亩)(见分类条件要求)。
2、分类条件
2.1 高产品种
产量每年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1.0%,且两年平均≥3.0%,生产试验比对照品种增产≥1.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的试验点比例≥60%。
2.2 绿色品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2.1 抗病性突出: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所有病害均
达到中抗以上。
2.2.2 抗倒性突出: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
≤3.0%。
丰产性、稳产性:每年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与对照产量相当,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达标试验点比例≥60%。
2.3 适宜机械化收获籽粒品种
(1)籽粒含水量: 每年适收期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籽粒含水量≤28%或与水分对照品种相当,且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60%。
(2)籽粒破损率:每年适收期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籽粒破损率≤6%或与水分对照品种相当。
(3) 抗倒性: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5.0%,且抗倒性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70%。
(4)丰产性、稳产性: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与对照产量相当,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60%。
(5)生育期:生育期≤水分对照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