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市“三查一净化”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

春耕即将全面开展,松原市工商局为厘清种子市场监管职责,在《种子法》修改后,依据工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重点依法查处下列违法行为。

一是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全面查处侵犯驰名商标、着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和老字号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二是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松原市工商局将重点查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违法行为。

三是查处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品种权人的亲本;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品种权人的亲本;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品种权人对亲本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品种权人的亲本等违法行为。

四是净化种子广告市场。确保种子广告的内容符合《种子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依法严查种子广告虚假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利用种子广告作夸大宣传,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使用绝对化语言,以及主要性状描述等与审定登记公告不一致的广告违法行为。

(徐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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