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种子管理部门实施农业改革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新春伊始,浙江省种子管理部门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实施,要为全省农民和种子企业、科研单位多办几件实事,涉及种业体制机制改革、绿色品种选育推广、良种有效供应和种业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进一步加快推进浙江省现代种业发展。
全省水稻绿色主导品种推广800万亩以上
加快选育绿色品种。按照绿色发展、结构调整、市场需求等需要,完善品种审定标准,增加节肥节水节药、适应机械化生产、轻简化栽培、优质专用特色评价指标,加快绿色品种选育;建立奖励补助机制,对审定通过的绿色品种推广予以一定奖励补助;树立现代“大种业”意识,依法组织登记一批符合市场需求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注重优势经济作物、地方特色品种、农家品种的鉴定筛选以及提纯复壮工作,尽快补上经济特色作物的种业短板。
加大绿色品种示范推广。组织发布主导品种目录,强化绿色品种展示示范,全省展示示范品种3000个次以上,力争全省水稻绿色主导品种推广面积达800万亩以上;对没有推广应用价值、存在严重缺陷的审定或登记品种,加大撤销力度,加快推进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与共享机制,继续做好地方特色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保护鉴定保存,筛选公布第二批保护名录,进一步完善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信息数据库;加快建设一批集聚国内外优异特色资源的种质资源圃,为绿色生态品种的选育提供源头保障。
加快推进种子企业“混改”
深入实施企业提升工程。以育种创新能力为核心,重新筛选一批具有良好经营基础、有一定科技能力、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作为我省种业企业做大做强的重点培育对象;对重点培育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重点扶持,加快培育好品种、大品种,提高种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大力推进种业科企合作。按照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鼓励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开展合作育种、人员兼职、定向育种、委托育种、资源共享等形式多样的合作,实现“借力”发展。同时,制订相关扶持政策,加大与金融机构、基金组织等沟通协调,引导优势骨干种业企业加快引进金融资本、种业发展基金,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股份制改革,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实现跨越式发展。
加大企业“走出去”步伐。制订优惠扶持政策,强化与省外种业沟通、协调,积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省内省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向省外拓展市场、建立种子生产基地和分支机构等;积极推进瓜菜、杂交水稻等优势作物种子在东南亚国家的开拓,加快“走出去”步伐。
建设1000亩南繁新基地
强化种子供需预测预警。做好春播、夏播和冬播作物种子供需预测预警,指导种子余缺调剂,全省主要种植业生产用种商品化率达79%以上。
扶持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现代种业发展工程项目,按照农业“两区”建设标准,建设提升一批优势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积极做好订单良种生产奖励、杂交水稻制种保险等相关工作。按照“五统一”要求,尽早启动1000亩南繁新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
加强储备种子管理。组织调整全省种子储备方案,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级种子储备任务,指导市县两级做好种子储备工作;根据种子市场和灾害发生情况,及时组织动用储备种子,确保种子市场平稳供应和灾后恢复生产用种需求。
强化种子质量监管。加强种子质量日常监督抽检,开展全省种子生产和种子市场大检查,对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品种权授权、未审先推、标签二维码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强化可追溯管理,年检测种子样品1000份以上,确保农业生产用种质量安全。
全面提升依法治种服务能力
强化种子管理手段建设。实施基层种子管理机构能力提升工程,改善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试验、展示示范、种子检测等基础设施条件。实施省级分子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建设,在稳定省站农作物种子常规检测能力的同时,加快提升分子检测能力,全面提升种业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依法治种能力。
严把种子行政许可审核关。依法组织开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引种备案、品种审定等种子行政许可的审核把关工作,强化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确保许可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农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