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做好蔬菜花卉制种业发展有关工作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蔬菜花卉制种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农牧发〔2017〕36号

有关市农业(农牧)局、商务局:

近年来,我省河西等地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区位优势和技术优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工作推动,积极应对外繁制种订单减少等不利因素,进一步加大企业培育、扩大国内用种生产面积,保持了蔬菜花卉制种业的持续发展,年制种面积稳定在34万亩,成为全国重要的蔬菜花卉制种基地,酒泉市和张掖市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一批区域性蔬菜良种繁育基地,种业发展为促进基地农业增效及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制种基地面临着基础条件不完善、病虫害影响扩大、部分制种企业及农户法制意识不强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蔬菜花卉制种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制种基地建设。各有关市要按照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编制蔬菜花卉瓜类制种产业发展规划,分作物、分区域科学规划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布局。组织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改善基地基础设施条件,引导企业和农户有序开展轮作,加强土壤培肥,全面提高种子生产能力。鼓励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等方式,建立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引导优势基地向优势种子企业集中,实现农民增收与企业增效。

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各有关市要积极推进种业科研人员到企业服务,推动育种资源向企业流动,提升蔬菜花卉瓜类种子企业科研育种能力。积极争取种子工程、生物育种等项目和资金,重点支持有品种创新能力的蔬菜花卉瓜类种子企业建设育种中心,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

三、强化制种基地监管。各有关市要进一步加强市、县种子管理机构执法能力建设,补充完善种子执法和质量检测设备,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蔬菜花卉瓜类制种基地和企业监管。建立基地准入制度,严格监督种子生产合同备案和合同执行情况。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抢购套购及侵权生产等行为,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加大种子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地农户、种子企业守法意识和合同意识。充分发挥种子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完善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制度”,规范种子企业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做好病虫害防控。各有关市要强化市、县植物检疫体系建设,配强技术人员,配齐病虫害检测、预报及防治设施设备,提高病虫害防控能力。加强蔬菜花卉瓜类制种基地检疫和对外制种用进口种子检疫,防止检疫性病虫害扩散。加大基地病虫害疫情监测预报,加强企业防治技术培训,及时指导企业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增强基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预警阻截水平,确保基地制种安全。

五、促进外繁制种发展。各有关市要发挥好中央和省级外经贸发展扶持政策作用,对外繁制种产业发展、品牌培育、技术合作、开拓国际市场等给予支持。协调落实农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及时足额办理退税。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降低出口风险。支持骨干企业利用甘肃省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和中小微外贸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政策,解决企业资金短缺困难。鼓励企业利用广交会和国内外种子专业展销会等平台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引导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方式销售种子产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要积极为中小种子出口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有关市、县要整合种子工程、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项目向蔬菜花卉瓜类制种优势基地建设倾斜。调整优化企业布局,鼓励和支持自有品种企业进一步扩大国内用种的生产面积,减少外繁制种市场萎缩对制种基地的影响。加快培育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供肥供药、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生产管理等环节的专业化和社会化。鼓励种子企业加大种子生产技术装备投入,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甘肃省农牧厅

甘肃省商务厅

2017年2月15日

(甘肃种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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