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7年农作物种业工作要点》印发

湘农办种〔2017〕26号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农作物种业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业局(农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管理办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种,保障农业用种安全,加快建设现代种业强省,发挥良种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精细农业的关键作用,我委制定了《2017年农作物种业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种业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2017年农作物种业工作要点

2017年,我省种业工作坚持协调、创新、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以推进依法治种、保障用种安全、建设种业强省为目标,全面贯彻种子法律法规,完善种业运行机制,突出突破性材料创制和突破性品种选育,推进新一轮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充分发挥良种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精细农业的关键性和基础性作用。

一、全面完善种业运行机制,激发产业创新活力

1.完善种业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机制。落实《关于开展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化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建立健全种业人才培养、评价、流动和分类管理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权益分享,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加强育种理论方法等基础性研究以及常规作物育种等公益性研究,在育种材料创制方面有新的突破。促进科企联合,推动科技资源、人才依法有序向企业流动,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商业化育种,在新品种选育方面有新的突破。13家试点单位要加快种业科研成果确权,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推动成果转移转化,规范成果权益分配。3月底前要出台实施方案和配套管理办法,12月底前要有一批种业科研成果在平台展示并成功交易。

2.完善品种审定、登记与退出机制。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精细农业和绿色发展目标,加快培育、挖掘、推广一批适应机械化、轻简化、优质高产多抗广适的市场认可、企业需求、农民喜欢的品种,加快农作物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拓宽品种试验通道,改善试点基础设施条件,落实试验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品种试验质量。制订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范,突出品种抗性、机械化生产、轻简化栽培、优质特色等评价指标,强化专家现场考察、联合测产、实时填报数据等措施,确保品种审定科学公正。优先推荐登记一批符合市场需求的地方优势品种和特色品种,为打造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品牌和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提供基础支撑。强化品种审定事后监管,构建品种退出长效机制,及时停止推广存在不可克服严重缺陷的、种性严重退化或失去生产利用价值的品种。

3.完善种子生产保险机制。完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开展杂交水稻制种保险,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将全省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全部纳入保险范围,在省财政补贴30%保费的基础上,相关县市区尤其是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县要尽量提高县级财政保费补贴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协助承保公司做好宣传发动、数据核实、定损理赔等工作,帮助投保户充分理解保险条款,及时投保,确保投保真实、准确。各地要建立承保公司、农业等部门多方公正的查勘定损工作机制,灾害发生后农业部门要积极帮助开展鉴定仲裁。

4.完善种子储备管理机制。落实《湖南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要求,调整储备计划下达时间、补贴价格、品种结构、调用程序。省级重点储备用于灾后改种补种的常规早稻、玉米等作物品种和用于备荒的杂交晚稻品种,各市州、县市区根据本区域农作物种植情况组织储备适当救灾用粮食作物及蔬菜种子,全省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代储、种类齐全、功能互补、质量可靠、调用方便”的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体系。切实加强对救灾备荒储备种子监管,未经农业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确保救灾备荒种子储得住、调得出、用得上。各市州、县市区要在3月底前将储备的品种、数量、承储单位等情况,10月底前将储备种子调用情况报送我委种子管理处。

5. 完善种子企业扶持机制。推动政策资源向种子企业聚集,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种业,促进企业横向兼并和纵向整合,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加快国家水稻分子育种平台、南繁科研育种园区等科研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按照市场化、产业化模式开展品种研发,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品种,增强企业持续创新能力。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制种产业园,促进优势企业与优势基地结合,扶持企业建立一批长期稳定的现代化制种基地。落实简政放权要求,依法取消、下放、简化相关的种子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高种子行政许可效率。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服务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二、全面贯彻种子法律法规,确保农业用种安全

6.学习宣贯种子法律法规。《种子法》赋予了农业部门全程监管职责和行政强制手段,明确了监管责任,监管的纪律和法律责任风险显著增加,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各地要集中组织开展《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要面向科研单位、种子企业、经销门店、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种子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涉种法律法规知识,促使广大育种者、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知法、懂法、守法,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种氛围。

7.全面落实种业管理制度。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要求,一方面要全面清理规范种子管理的制度文件,另一方面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以确保种业全程监管到位。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注册资本等前置条件和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等许可项目要依法取消。对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省际间引种备案、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备案等办事流程要全面优化。对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标签真实性管理、产地检疫管理等制度要尽快完善。对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设立分支机构和经营不分装种子等四类主体行为的备案工作要落实到位。

8.强化种子市场全程监管。对农作物种子育、繁、推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加强种质资源普查征集,各项目县要按照国家第三次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行动要求,进一步完善普查数据,补充收集珍稀特色种质资源,确保完成计划任务。加强种子生产质量管理,科学调度种子生产计划,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制种组合与面积,将种子质量监管重心前移至制种基地,构建种子生产过程信息管理系统,结合标签标识,实现种子生产与质量管理可追溯。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抓住重点作物、重点区域,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种子市场监督检查。认真开展种子企业专项督查、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制种基地专项巡查、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等四大专项行动,实现对种子市场的全覆盖管理。加强种子执法衔接,各地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或社会举报投诉的违法案件要从快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行为。

三、全面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挖掘产业发展潜能

9.加快南繁科研园区建设。编制我省南繁基地建设规划、配套政策措施和基地管理办法,加快南繁科研育种园区建设,打造南繁科研育种大平台。统筹园区规划,争取各方支持,确保园区功能最大化。全力推进土地流转,落实建设用地,启动田间工程建设,力争项目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相关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为本地区入园科研单位和企业做好相关服务。相关单位要为南繁单位做好种质资源保护、风险预警、监管服务等工作,确保我省南繁科研育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及时扦取种子样品送海南基地进行纯度种植鉴定,确保每一批种子在播种前完成纯度种植鉴定工作,预防劣质种子下田。

10.建设一批制种产业园区。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省级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以种子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建立一批制种产业园区,构建“企业+农户”精准对接的制种新模式,配套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和种子干燥、加工、仓储等设施,促使企业与制种合作社、制种户之间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推动种子生产方式根本转变。同时,以农业部认定邵阳市、湘西自治州、洪江市等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为契机,逐步将蔬菜、果树、茶叶、中药材等良种繁育基地纳入制种产业园建设范围,为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质农副产品基地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11.打造现代种子生产基地。按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要求高标准建设一批现代化制种基地。8个国家级制种基地县要按照申报时的要求,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实化工作举措,推动“五化”基地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其他相关县市区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将分散的、低水平的制种基地向集中连片的优势制种基地转移,提高种子生产抗风险能力。各地要支持制种技术创新,开展轻简制种技术联合攻关,探索全程机械化制种技术,实现轻简化、规模化、机械化结合,提高制种单产,降低生产成本。构建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制订种子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发展制种专业化服务组织,实现种子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

四、全面推进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12.建立健全种子管理体系。按照《种子法》要求,各地都设立了种子管理机构,但种业监管缺位、越位、错位等交错并存,导致产业监管服务不到位。2017年,在全省开展“种子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手段、有成效”为标准,构建理念先进、职能明确、制度健全的规范化种子管理体系。按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督检查要求,每个县市区要配备3名以上种子管理人员,切实纠正以罚代管行为,种子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30亩以上品种展示示范和跟踪评价基地,管理职能明确,实现由管种子向管种业转变,由管粮食作物向粮食经济作物并重、种子种苗并重转变,由单一管理向管理服务转变。

13.增强种业监管服务能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高标准建设国家级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区、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抗性鉴定站、植物新品种测试站、国家农作物种子检测分中心等项目,改善种质资源保护、品种试验、展示示范、种子检测等基础设施条件。健全农作物品种试验体系,抓实农作物品种试验和新品种展示示范等工作,将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打造成农民选用良种的看台、企业展示品种的展台、管理部门推介品种的平台,加快良种良法推广应用。健全种子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协调机制,着力解决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与种子管理相脱节等问题。构建种子纠纷调解处理机制,维护规范有序的种子生产经营秩序。

14.开展品种安全跟踪评价。各项目县要采取定点调查、走访调查、专家调查等方式,组织对当地大宗农作物品种开展安全跟踪评价,加强风险评估。对存在不可克服严重缺陷的、种性严重退化或失去生产利用价值的品种要及时向种子企业反馈,并报我委种子管理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项目县要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安排足额品种安全跟踪评价与展示示范经费,建立30-100亩集中连片的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以水稻、玉米为主,油菜、大宗蔬菜为辅广泛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集成优质高产栽培技术,因地制宜筛选主导品种,宣传推介良种良法,真正使好种子精准落实到田,好服务精细落实到位,好效益精量落实到家。

15.提升种业信息化水平。改造升级“湖南种业信息网”,汇集各类种业信息资源、种子管理业务系统、网上涉种办公平台,实现种业信息、网上办事、监管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全面整合品种保护、审定、登记和生产经营许可及备案、标签等信息,构建品种选育、种子生产、加工包装、销售推广等全程数据链,用信息化贯穿种业监管服务全过程。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强种业信息采集分析,做好与国家和省级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共享,逐步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种业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可查询可追溯。支持利用互联网建立面向农户的品种推广大数据,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品种展示示范新体系,为农民选用良种、企业推广良种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

五、全面抓实行风作风建设,聚力推动种业发展

16.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准则》《条例》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在种业领域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按照新《种子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要求,依法用权,健全问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保持严的定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以上率下,模范发挥带头作用,把全面从严要求落实到方方面面,经受住各种风险考验。

17.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种业系统要把中央深化种业改革、发展现代种业的部署,落实到我省种业发展的实际成效上。要加强种业系统作风建设,以党建促业务,打造一支担当、忠诚、干净的种业党员队伍,为种业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要把学习六中全会的精神力量转化为深化改革的实际行动,围绕行政许可下放、权益改革、打假护权等重点任务,把法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为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服务农业大局作贡献。要抓关键少数,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18.树立良好行风作风。各级种子管理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作好表率,该放权的放到底,该监管的管到位,该服务的服到家。种子企业要有打造百年老店的战略思维,诚信为本,守法经营,发扬“执著梦想、合作创新、奉献种业、强国富民”的中国种业精神,为实现民族种业强国梦增添正能量。种业系统要树立良好风气,学习先进,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开创我省现代种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现代种业强省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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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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